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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P2P出借人理性维权“五个须知”

肖飒 · 零壹财经 2019-12-04 14:00:06 阅读:2362

关键词:P2P出借人理性维权网贷逃废债

P2P走到今天这步田地,也许并不是广大网贷出借人所希望的,但是,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咱们还是要打起精神好好生活,关于理性维权的话题,飒姐给大家一些客观、有建设性的意见,希望大家疏解心结。 一、是否刑事立案报案 虽说飒姐是律师出身,但也不希望全世界都是刑事诉讼,尤其是涉...

P2P走到今天这步田地,也许并不是广大网贷出借人所希望的,但是,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咱们还是要打起精神好好生活,关于理性维权的话题,飒姐给大家一些客观、有建设性的意见,希望大家疏解心结。

一、是否刑事立案报案

虽说飒姐是律师出身,但也不希望全世界都是刑事诉讼,尤其是涉及经济犯罪案件,我们向来主张:如果可以谈判解决,尽量先谈,刑事立案一旦成功,再谈的意义就很有限了。

出借人群体之间的利益协调与平衡是一个难题,网贷平台的人及其代理人如果出面,往往得不到出借人群体认可;办案机关的人往往又没有时间精力;协会的工作人员确实忙到不可开交无法一一照顾;最高效的还是出借人群体自身形成“授权代理”结构,由专门的委员会进行统筹立案与否的谈判。

同时,一旦刑事立案之后,出借人可考虑及时足额报案,防止最终财产分配时有遗漏(但注意,切勿形成群体性.事件,于人于己都没有益处)。

二、关于侦查阶段知情权

切勿为难办案的民警同志,侦查阶段面临如此众多的共犯群体和证人,办案机关除却《警情通报》很难再给出实质性信息,最多就是能够给大家一些关于资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消息,不要去上级机关告人家,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的卷宗等信息属于“国家秘密”,任何人都不能泄露。

三、关于逃废债

我们确实发现俗称“老哥”的逃废债群体依然猖獗,尤其是在网贷行业最困难的时刻,这些逃废债群体还在“传授如何反催收”“如何有本事搞到钱不还”,对于这些人,出借人群体应该及时举报其违法信息,在深圳、济南等城市逃废债已经被列为刑事犯罪进行打击(罪名涉嫌《刑法》第266条诈骗罪,出借人可以依据此法条去举报),只有打击了逃废债群体,平台和出借人的日子才能轻松些。

四、关于财产处分

鉴于刑事程序周期的冗长,没有1.5-2年很难走完一个案件的全流程,在判决生效之前,所有人都无权处分涉案资产,包括平台自身和办案民警,只有当案件结束后,由法院执行庭进行资产处置(有个例外,如果是生鲜资产应当及时变卖回笼资金),所以,网贷涉刑案件的等待周期确实较长,出借人务必了解并尽量克制急躁情绪。

五、网贷行业的未来

从出借人角度看,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都不会出现像旧时网贷那般的高收益了,如今银行的理财产品也很少保本保息,且预期收益率逐渐降低。

虽然我们对网贷行业有恨意,但在某种意义上,我们也爱过ta,历史包袱比较重的网贷平台将在2年左右的时间逐渐退出市场,有些转型为类金融机构,有些转型为助贷机构,有些干脆到东南亚和非洲开展网贷业务去了,如果大家对网贷还有感情可以继续关注这群创业的人们,也许若干年后,网贷会以新的姿态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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