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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陆岷峰:2019年互联网金融市场走势六大判断

陆岷峰 · 零壹财经 2018-12-14 14:54:51 阅读:6274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互金整治互金监管监管科技

自2016年4月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以来,互联网金融市场规范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互联网金融在过去发展过程中确实产生过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也正是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中所付出的学费,互联网金融已经从无人管、无人爱的“野孩子”正向有规矩、有目标、有定位的“好学生”转变,互联网金融...

自2016年4月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以来,互联网金融市场规范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互联网金融在过去发展过程中确实产生过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也正是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中所付出的学费,互联网金融已经从无人管、无人爱的“野孩子”正向有规矩、有目标、有定位的“好学生”转变,互联网金融本身并无社会属性,是同时具有促进经济发展和反作用于经济秩序两面性的金融工具,要扶优限劣,消除其负面影响的一面其行为必须全部纳入到金融监管的笼子中,在互联网金融江湖上,只有主动拥抱监管、强化自我监管的互联网金融机构才有希望、有前途、有生命力。2019年,互联网金融合规者才能主沉浮:

(一)网贷行业风险将继续有序释放。当前,随着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网贷行业的风险已经得到一定程度的释放,截至2018年11月底,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数量下降至1181家,已经连续有4个月没有新平台上线,累计停业及问题平台达到5245家,P2P网贷行业正常运营平台合计待还本金总量为8111.94亿元,实现了机构、待收余额双双大幅度下降。虽然P2P网贷平台只有1000多家,但是网贷行业的风险仍旧没有得到彻底释放,主要表现为约有三分之二左右的存量平台银行存管并未成功实现白名单银行存管并全量上线,存量待收资产质量风险还没有全面出清,少数头部平台仍然保持待收余额持续增长,互联网金融整治工作仍然在路上。在防范与化解网贷行业风险方式上,“爆雷”是网贷风险暴露最极端最无柰的方式,对社会各方面影响与伤害也最大,而当前选择的“慢跑气式”的持续降余额、降投资者人数、降门店机构等风险释放方式,以时间换空间,也许更有利于投资人权益保护和社会稳定。2019年,随着网贷行业的监管制度不断规范、监管导向不断明确、投资人素质不断提高,特别是银行存管白名单的公布,投资人会用脚投票,合规平台将逐步得到青睐,违规平台逐步出清市场,网贷行业逐步走向复苏,网贷行业在有序释放风险的同时会得到修复性发展。

(二)互联网小贷将迎来发展春天。截至2018年11月末,全国批准的互联网小贷公司约300家左右,已完成工商注册的有279家,各地金融办批复和过了公示期的共21家。2017年11月21日全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地下发特急文件《关于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互联网小额贷款新机构暂时冷冻,存量互联网小贷公司经历一年多的整顿后日趋走向规范。同时,随着《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出笼以及各地陆续发布地方性网络小贷业务监管指引,为互联网小贷发展提供政策依据和成长空间,尤为重要的是当前民营企业发展的融资困境,各级政府各个部门都陆续出台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解决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融资困境仅仅靠传统金融机构的支持远远不够,还必须依赖场外资金的进入,依赖新型金融机构的介入、依赖与小微企业资金需求小额、分散、快捷特征相耦合的互联网金融的服务。而有场景、有技术、有风控、有资金的互联网小贷将历史地成为纾困民营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可以预计,2019年互联网小贷在规范管理的基础,将成为传统金融机构之外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生力军,其行业将会迎来健康、快速发展的春天。

(三)第三方支付渠道化特征将更加明显。近几年,第三方支付监管越来越规范,特别在制度化建设方面取得瞩目的成就。先后出台了《关于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由直连模式迁移至网联平台处理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支付创新业务通知》、《关于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全部集中交存有关事宜的通知》等规范制度,自2018年6月30日起,支付机构受理的涉及银行账户的网络支付业务全部通过网联平台处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资金流向全部纳入监管。同时,未来代收付业务被严格管制,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自2019年1月14日实现100%集中交存,这也意味着第三方支付机构必须把指令原封不动地交给银行,第三方支付“躺着挣利息”的时代也一去不复返,支付机构将完全成为传递指令的通道,其小额支付、便利、纯渠道化特征将会更加明显。

(四)传统金融在互联网金融市场主体地位将凸显。互联网金融在发展初期舞台上,草根性十足,科技公司等非金融机构金融化明显,而传统金融机构的参与度与其所处的金融地位不太相称。那是因为互联网金融发展还是没有发生质的变化,当时虽然有重视技术对金融发展的支撑作用,但当是还处于替代人工操作的初级阶段,且科技的运用场景并不具备。当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云计算及物联网的运用既有技术支撑、又有运用场景,互联网金融在降低企业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加强风险控制的作用越来越突出时,传统金融机构快速占领了互联网金融高地,将金融科技基因完全植入到金融的所有流程当中。越来越多的传统金融机构强调开放,跨界融合,纷纷发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比如江苏银行在2015年推出针对小微企业的互联网金融产品“税e融”,凭借大数据风控,实现自动审批、全线上化申请,截至2018年上半年累计放款超过300亿元。南京银行在2016年推出的针对个人纯信用消费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南京e贷”。建设银行更是全资成立一家人员队伍达3000人的金融科技公司,专门发展金融科技,为建设银行集团及所属的子公司提供服务。招商银行包商银行等都陆续推出自己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传统金融更加强调开放共享,尤其是银行与银行之间、银行与非银金融机构甚至与跨界企业间的数据共享与场景融合,将开放银行作为下一步发展战略方向。因此,传统金融机构将是最大的金融科技公司、最大的金融科技产品运营商,未来的互联网金融江湖传统金融机构掌门地位已经确立且不可动摇。

(五)科技公司去金融化将是大势所趋。科技改变了金融发展中存在的若干痛点,科技让金融更简单,科技金融化一度成为推动传统金融创新、提升竞争力的重要驱动力。但事实也证明,金融不纳入监管所带来的问题也会十分严重,如基于金融科技的“校园贷”“现金贷”等确实给社会带来了很多问题。是金融就要持牌经营,是金融就要纳入监管,专业人做专业事越来越得到社会的公认。在新的监管理念指引下,越来越多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开启了“去金融化”的转型之路,即将金融业务交给专业的金融机构运作,转型给合作机构做科技输出。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金融科技公司纷纷去金融化,比如京东金融已经将其官微、自媒体账号全部更名为“京东数科”,成为一家金融科技公司,京东数科将作为集团整体品牌对外呈现。此外,蚂蚁金服、百度、乐信等互联网巨头明确表态去金融化。另外一方面,金融机构纷纷设立金融科技公司作为子公司,比如建设银行、浦发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机构设立金融科技公司或发起成立“科技合作共同体”,对外输出技术。金融与科技两大生态系统按各自的规律生存与发展。

(六)互联网金融的外延将进一步扩展,内涵将更加丰富。在早期,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更多被认为是两种不同金融属性,互联网金融作为传统金融的补充而存在,但是随着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各类场景的有效应用,互联网金融已经渗透到金融业的方方面面当中,金融服务实体的流程得到优化、效率得到提高、成本得到降低,互联网金融的外延在不断扩展,内涵也更加丰富,在互联网金融江湖上,无论是改称为金融科技,还是其他的称谓,互联网金融的思维、技术在金融发展中已经不可或缺,其作用越来越大,只不过可能表现形式不同而已。

2019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还会面临各种各样新困难、新问题,但随着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制度越来越规范,监管科技的充分运用、监管体系越来越完善,特别是地方金融监督机构的挂牌成立,地方金融监管队伍素质不断提高,互联网金融在规范的发展的道路上将加快向高质量发展目标迈进。

(作者:陆岷峰,现任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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