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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政府开展基层干部“百千万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培训会

金融安全宣传 余智磊 · 零壹财经 2016-08-05 阅读:1542

关键词:百千万非法集资

讲师指出:非法集资与传销犯罪交织,作案手段隐蔽,目前依旧存在资金托管有名无实、虚假投资担保、虚假夸大宣传、自融自用、流动性风险突出等问题。

8月4日下午,北京市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百千万”宣教工程暨朝阳区政府基层干部“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培训会在朝阳区区政府大院举行,会议由区政府热线呼叫中心主任杜新普主持,北京市经侦总队赵宇警官、区处非办李晶分别为学员讲解“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及“识别非法集资”等相关知识。全方面加强区政府热线呼叫中心服务人员整体专业知识,为市民提供更加准确、专业的服务。

 

 

赵宇警官结合自身多年工作经验,从介绍非法集资的概念及特征、P2P网贷法律风险与刑事打击等方面,深入分析非法集资的主要类型、总体形势和动态特点,宣传基础金融法律知识,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社会危害性,对重点领域非法集资风险进行提示。活动期间,赵宇警官多次强调,投资人应注意投资中的风险,谨防高息诱惑下的金融骗局。他指出,非法集资目前具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等多种类型。针对目前非法集资的总体形势,通过一些典型案例分析指出,非法集资与传销犯罪交织,作案手段隐蔽,目前依旧存在资金托管有名无实、虚假投资担保、虚假夸大宣传、自融自用、流动性风险突出等问题。

 

 

李晶从近年来网络借贷平台、投资 (理财)类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分析指出近年来常见的非法集资表现形式,包括:

以私募股权名义诱使集资者将资金委托给公司经营并收取红利;

以购买产品或者发展会员为名义,集资者通过发展“下线”获利;

利用群众对某行业较为陌生的特点,编织关于产品、市场、收益神话,虚构高收入、高盈利产业链条诱惑群众参与;

以类似传销的方式承诺给予上线高额返利;

打着代人“理财”的幌子,超业务范畴,面向社会公众散发传单、利用各种手段发布广告,大肆宣扬民间借贷合法,宣称只做中介,经营模式以P2P为主,却为投资收益承诺担保,暗中建立资金池,涉嫌非法集资。

 

同时,他总结出这类非法集资活动开展业务的不法手段主要归纳为四个方面。

一:巧借“新概念”进行不法经营;

二:借助“实业”进行不法经营;

三:以“高额返利”为由头进行不法经营;

四:以“合法中介”为外衣进行不法经营。

 

 

通过培训,学员们系统学习了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与会学员普遍表示,此次培训,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涵盖了非法集资基础知识、非法集资典型案例等多方面内容,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有效提升了自身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抵制非法集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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