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整治继续深入 严重失信主体将不得进入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 苟云川 · 零壹财经 2016-06-20 阅读:2466
6月12日,国务院公布了。首次在国家层面出台关于建立联合奖惩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实施联合惩戒的4类重点对象,同时还提出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跨区域信用信息共享和信用评价结果互认,实施部省协同和跨区域联动。《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6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在介绍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有关情况时表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与现在正在进行的互联网金融规范整治之间是一种互相促进的关系。
连维良表示,现在互联网金融之所以需要进行规范和整治,问题就在于失信行为的大量出现,在一定意义上对互联网金融进行规范和整治,就是要建立一个诚信的互联网金融体系。规范整治的重点内容,就是加强诚信建设。通过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和守信行为的联合激励,营造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良好环境。
连维良称,有两个非常具体的重要措施,第一,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失信市场主体,要按照《指导意见》开展联合惩戒,使其付出惨重的代价。第二,明确凡是在其他领域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将不得进入互联网金融领域。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连维良称,下一步,重点任务就是要认真落实好国务院出台的33号文件,就是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制度,同时加强三个方面的建设,一是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设,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加强社会化信用服务体系的建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社会力量在信用建设当中的重要作用。三是要加强诚信文化建设,让更多的人能够自觉地诚实守信,知信用、讲信用、守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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