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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开展私募自查 是否从事P2P、众筹等业务成重点

互联网+ 苟云川 · 零壹财经 2016-05-20 阅读:2867

关键词:广东省私募自查p2p众筹

此次自查重点内容包是否从事P2P、众筹等与私募基金业务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

 

近日,广东证监局下发了《关于组织辖区私募基金管理机构开展自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各有关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自查工作底稿全面排查内部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漏洞,查找各项业务可能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及风险隐患。

 

通知显示,此次自查重点内容包括机构登记与产品备案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是否从事P2P、众筹等与私募基金业务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机构内部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是否完善;资金募集、投资运作和信息披露等是否合法合规;信息更新及报送是否准确及时等。

 

根据通知,此次自查的截止日期为6月15日,所有机构要在该日期之前,将自查工作报告、私募基金产品信息表、自查工作底稿电子版发送至证监局联系人电子邮箱。同时,还需将由私募基金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的纸质版上交。

 

去年以来,有不少互金平台产品通过“定向委托投资”的方式染指私募产品的资金募集。在今年3月份,证监会就已对违规操作私募产品收益权的拆分、转让业务的一些交易平台进行了查处。

 

同时,在近日传出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也明确禁止私募发行的多类金融产品通过打包、拆分等形式向公众销售。该方案称,互联网企业未取得相关金融业务资质不得依托互联网开展相应业务,开展业务的实质应符合取得的业务资质。互联网企业和传统金融企业平等竞争,行为规则和监管要求保持一致。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根据业务实质认定业务属性。

 

广州e贷总裁方颂认为,借助互联网技术,把一些本来是投资者适当管理,限制在高风险承担能力人群销售的产品,拆分成小份额给承担风险能力低的普通公众,不是互联网金融真正的优势和发展方向,这也不是互联网金融和普惠金融所提倡的。

 

以下为《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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