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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P2P网络借贷平台设立资金池违法

快讯 零壹财经 零壹财经 2019-01-30 阅读:3802

关键词:最高检p2p网络借贷平台资金池违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牵头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今日正式印发施行《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针对当前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从实体法律适用、诉讼程序、政策把握和工作机制等四个方面做了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牵头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今日正式印发施行《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针对当前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从实体法律适用、诉讼程序、政策把握和工作机制等四个方面做了规定。

针对P2P网络借贷的问题,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缐杰表示,现行部门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均明确,P2P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P2P网络借贷平台仅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资信评估等中介服务,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发放贷款,不得非法集资,不得代替客户承诺保本保息,不得通过虚构、夸大融资项目收益前景等方法误导出借人,不得从事线下营销。违反相关禁止性规定,打着P2P网络借贷平台旗号,实施非法集资活动,其行为具有“非法性”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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