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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慧菁:《175号文》一出,网贷行业加速出清趋势清晰可见

网贷 零壹财经 · 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 2019-01-28 阅读:14575

关键词:网贷行业175号文自律检查结果剖析关于175号文解读

会计师事务所金融咨询服务合伙人邹慧菁关于175号文解读。
为进一步推动互联网金融资产管理联盟实践方案落地,加速行业间资源利用和信息共享步伐,缓解平台经营困局,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保护出借人合法权益,稳定行业信心,维护北京市网贷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2019年1月23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成立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保护中心,并举行互联网金融资产管理联盟服务机构签约仪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金融咨询服务合伙人邹慧菁应邀出席,并对网贷平台自律检查情况进行深度剖析,同时结合近期发布的《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整治办函〔2018〕175号)进行解读,建议平台应审时度势,理性做出选择。
 
图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金融咨询服务合伙人邹慧菁作现场分享。

以下内容根据邹老师的现场演讲及资料整理,并经本人确认,仅供分享,不代表协会观点:
 
一、自律检查结果剖析
 
致同在此次北京市互金协会组织的网贷平台自律检查工作中承担了20家平台的现场检查。从在贷规模,出借人人数和借款人人数上分析,平台分布如图1所示,有一半平台在贷余额在十亿元以下,而出借人数及借款人数的分布趋势与平台在贷规模呈正相关。
 
图1平台规模分布情况、出借人数分布情况、借款人数分布情况


结合平台自成立或2015年起至今,即现场检查时点也就是2018年10月到12月期间的财务状况,结合平台的规模,我们注意到在贷规模在十亿以下的平台过去出现连年亏损(连续超过两年净利润为负数)的几率大幅增加,如图2所示,并且不少小平台的净资产已为负值,持续经营能力堪忧。
 
图2平台历年亏损状况图、2015年-2018年亏损平台数量


在上线银行存管方面,大部分平台已全量上线银行存管,但仍存在少量平台未全量上线存管,或存管银行未在白名单内,以及少数平台已签协议但未上线存管,或在银行存管方面完全没有任何进展,此四类平台占比约20%。
 
从此次检查结果看,我们将网贷平台涉及违反《P2P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十三条“红线”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排名前三位的红线问题,分别是资金归集,自融,以及违规担保代偿等,如下图3所示。每类问题的具体表现形式各不相同,但都涉及不同程度的违规。比如资金归集,具体表现形式分成以下几大类,部分平台会同时出现多种违规方式,而对于那些无法发表意见的平台则是截止检查工作结束时点,我们仍未收到相关资料(包括银行等第三方的资金流水记录等),因此无法表达观点。
 

图3资金归集细分问题分布



除上述“涉红线”问题外,部分平台仍然存在超级债转违规存量未化解,涉嫌物理场所违规宣传,以及期限错配等问题。
 
此外有超过65%的平台存在2018年1月1日之后新增业务违反限额规定的,或截止现场时点存量超额未完全化解的。
 
我们注意到平台风控未落实到位亦是本次现场检查的突出问题,包括核心风控外包,即完全外包给资产推荐方;或具体控制活动落实不到位,没有落地留痕,包括未获取借款人的征信记录,或继续给高风险借款人放贷等;以及部分平台在资产真实性方面存疑,在对借款人电话核实的过程中,部分平台的电话回访成功率不到20%。在现场检查时,已有平台已经出现资产大面积逾期的情形。
 
在借款人综合资金成本及超额逾期、罚息方面,规模超五十亿的大平台表现问题突出,即部分平台出现综合资金成本超过36%,或各类逾期、罚息,费用之和超过24%的情形。
 
此外,我们对比2017年6月以及现场检查时点各平台的在贷余额,注意到大部分平台在贷规模出现不同程度的增长,而在贷余额下降的平台不到15%。
 
二、关于175号文解读
 
针对近期网络流传的《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175号文"),虽然并非监管部门主动发布,但根据文件传递的精神,整个行业加速出清的趋势清晰可见。从文件中定义的两大类机构看,已出险机构即出借人资金无法正常兑付或其他重大风险隐患,风险已经暴露,已不能正常运营的网贷机构,在我们此次检查的20家平台中占比约5%;而针对未出险机构中的僵尸类机构即代偿余额或新业务发生额超过三个月为零;或关闭发表、投标功能或者相应功能运转不正常等非正常运营机构在我们此次检查的平台中占比约20%;未出险机构中涉及高风险的,即含以下特征之一的:存在自融、假标,或者资金流向不明的;项目逾期金额(出借人角度)占比超过10%的;负面舆情和信访较多的;拒绝、怠于配合整治要求的;存在“一票否决”事项的平台合计约占25%(此部分已剔除前两类,即已出险机构和僵尸类机构)。目前唯一不好定义的是未出险机构中规模较小机构,需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综合代偿金额和出借人数等因素确定。但除去规模的考量因素,涉及上述非正常机构的平台占比约50%。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此次分析仅针对致同核查的小范围平台,也仅是我们根据目前所收集资料做出的初步判断,此分析结果不代表协会和监管的最终意见。
 
针对此次自律检查结果结合175号文精神,我们对于网贷平台给出的建议是以下三点:
 
第一,针对已出险机构:主动与区金融办、协会、及互联网金融资产管理联盟加强联系,通过多种渠道获得帮助,以积极打击恶意逃废债,稳定出借人信心,加强资产处置及回收力度,避免事态恶化而将自己陷入移送公安的境地;与现场检查的律所、会所多沟通,以便中介机构能够对平台资产状况做出准确判断,这对于日后确定分类分级及处置方案非常重要。
 
第二,针对未出险、规模较小的机构:目前由于定义小平台的规模标准尚未明确,仍有不少平台对备案抱有期待,考虑到之前投入的成本以及在合规方面做出的努力,很多“小而美”平台迟迟不愿做出就此离场的决定,仍然选择苦苦支撑。就客观情况分析,一方面监管已明确小规模平台出清的方向,另一方面在再三强调落实“三降”的背景之下,小规模平台备案前景并不乐观,在此我们建议平台及早做出退出预案,以及结合自身优势考虑转型或其他业务发展,避免在一棵树上吊死。
 
第三,针对未出险、规模较大的机构:一方面针对此次检查结果,严格就未合规环节进行整改;另一方面平台需苦练内功,加强风控及内部管理,在“节流”上下苦功(目前“开源”之路已堵)。同时像小平台一样,需要同步考虑退出或转型方案,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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