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观点

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欧阳日辉:P2P业态不会消失 数量会严格控制

观点 马雪飞 零壹财经 2019-01-25 阅读:20085

关键词:互联网经济P2P175号文1号文欧阳日辉

如果说175号文以清退为主基调,那么1号文的核心要求就是,积极推进行政核查、报送数据、整改验收。
继《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下称《175号文》)曝光不久后,财新网报道称《关于进一步做实P2P网络借贷合规检查及后续工作的通知》(下称“1号文”)也即将披露,监管重锤再一次砸向P2P网贷。

如果说之前的175号文以清退为主要工作的定调让市场一片哀嚎的话,那1号文的出台则让市场看到了P2P备案希望尤在,监管依旧在行动。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教授、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副院长欧阳日辉表示“P2P网贷的业态会继续存在,市场需求存在,业务模式就不会消失,但从金融业中信托、期货等行业的监管惯例来看,留存机构数量会严格控制。总体来看,经历了新一轮的风险出清,2019年P2P网贷将会迎来规范、有序发展的新态势。”

1.行业清退成为市场“新”常态  但P2P业态不会消失

网贷行业经历了近几年的快速发展,产业链、产业模式已经基本清晰,市场格局正在逐步稳定,经过前几轮的厮杀大战,用户、流量、资产、人才等资源已经基本分割完成,平台竞争开始进入同质化阶段,在备案即将进入“临门一脚刻” 的关键时,监管文件的下发更加说明平台需要真正的“硬实力”来保持核心竞争优势。

对于此时下发175号文,欧阳日辉表示“这是一份实操性比较强的文件,可以真正落地”,他谈到,监管从规模和数量两个维度对P2P行业进行监管就是为了出清行业风险,这也是金融业态监管的惯用手段。

他认为:

(1)P2P网贷的金融业态不会消失,因为市场需求存在;

(2)从市场角度看,行业机构数量不需要这么多;

(3)如此庞大的数量,对于行业监管也会造成巨大挑战;


据了解,改革开放以来,金融业中的信托、期货和证券都经理过整顿,而治理的手法就是减少机构数量,这也是市场树立优胜劣汰基本模式的惯用思路。“市场出清是正常情况,如果大量僵尸机构占用市场资源,这将是一个低效率的市场。网贷行业建立退出机制也是长效发展的必要组成部分,随着整治工作的落地机构退出和出清也会一直存在,这会是一个常态。”欧阳日辉解释到。

据零壹财经统计,截至2018年末监测到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共6063 家,其中正常运营的平台数量为1185家(占比19.5%),对于如此大的在营数量,欧阳日辉认为“P2P平台是类助贷、类金融机构,而监管政策明确表示金融机构需要持牌经营,因此清退小平台、鼓励合理转型也是数量上分流的重大举措。” 他认为经历了此前的市场恐慌,市场也有了一定承受力,要相信政府对于塑造网贷健康业态的决心。

2.以查促改、以查促退  行政核查重点审查10个问题

如果说175号文以清退为主基调,那么1号文的核心要求就是,积极推进行政核查、报送数据、整改验收。

根据1号文要求,行政核查将重点推进10个问题,主要围绕业务红线、合规整改进度以及平台核心能力三方面进行。

在行业监管红线方面,行政核查将重点对8.24的十三条监管“红线”,新增业务超过限额、借款人综合成本、违规开展现金贷、校园贷以及暴力催收等行为等方面进行核查,可以说合规开展业务是监管要求的底线,经历近两年运动式监管,多数平台均以合规建军,仅有少数平台心存侥幸,相信随着175号文和1号文的落地,心存“幻想”的机构,希望已经破灭。

在合规整改方面,文件要求对于未完成全量上线存管、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不及时以及未将存量违规业务压降至零的平台进行重点核查。

而据零壹财经统计,截至2018年末,正式上线存管系统的在营平台共761家(总数量占比64.22%),其中94家正常运营的平台资金存管银行尚未经过存管测试。而根据中互金披露内容显示,截至1月4日,32家银行披露的644家平台中上线全量业务存管的有546家。可以预估仅资金存管这一项就有近5成平台尚未符合监管要求,加之其他合规整改要求,网贷平台前行可以说长路漫漫。

除合规外,行政核查对于平台核心能力也提出要求,将把风险审批、业务审查等核心业务外包的平台机构进行重点核查,这也就意味着备案将把没有生存能力和核心能力的平台拒之门外,督促平台及时转型退出。

对于此轮核查,欧阳日辉认为“网贷作为新兴成长的金融业态,需要设立基本的准入门槛。无前科、无风险隐患应该是前提,其次是要求平台符合合规整改要求,然后才是筛选出有特色、良好成长性和团队实力突出的平台,这也是市场竞争中需要形成的良好风气。”

3.穿透式信息核查  不配合数据接入、信批予以清退

根据财新披露的内容显示,行政核查后,合规检查验收工作即将启动,验收按照“双随机”原则,对随机挑选的机构和产品信息进行穿透式核查,利用网安中心监测系统和央行反洗钱系统等交叉核对。

文件也指出P2P平台信批工作应该积极推进,验收基本完成后积极推进统计数据监测,其中统计监测数据及时报送由网安中心和网贷整治办联合开发的“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网贷机构统计报送系统”,同时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开展信息披露。

对于不愿意进行实时数据接入、不进行全面信息披露或披露不实的将直接按照不配合专项整治工作予以逐步清退。而此前175号文表示P2P整治名单锁定为网安中心数据报管理系统中录入的机构,这也就直接将为正常报数的P2P机构和系统外的机构拒之门外。

这也在告诫行业“心存侥幸”无法蒙混过关。

欧阳日辉解释到数字化监管是未来必然趋势,此前的运动式监管加人工整治的模式很难适应市场变化,因此监管也在进行数字化监管体系建设,用技术解决问题、替代人工、预测风险。

与此同时,1号文也提到坚决遏制增量、持续压降存量,这对于监管和在营机构来说都做出了规定,即辖区内机构数量、业务规模、出借人数,P2P机构的业务规模、出借人数、借款人数都要“三降”。

然而据零壹财经统计,此前明确的“双降”落实进度并不如监管预期,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网站信息披露栏目,发现在待还余额TOP30的平台中除认真履行要求的平台外仍有部分平台偷偷上涨,更有个别头部平台大步前行、甚至一骑绝尘,增幅超过100%。

“双降”“三降”降的究竟是什么?行业在出清、但市场仍然存在,资源势必会向合规、稳健的平台聚拢,行业马太效应也会进一步凸显,部分头部平台的不降反增,是不是也是监管对于合规平台的变相认可?我们尚不可知,但远望行业,“三降”的规定再量化风险的同时,也势必会给行业机构带来新一轮的考验。

4.合理引导预期、化解风险  遏制风险蔓延

近期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的讲话中,习近平提到:

·既要高度警惕“黑天鹅”事件,也要防范“灰犀牛”事件;

·既要有防范风险的先手,也要有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高招;

·既要打好防范和抵御风险的有准备之战,也要打好化险为夷、转危为机的战略主动战。


可以说175号文和1号文对于行业机构分类处置、风险出清的要求也证明了监管并不是打无准备之战,一直在为行业化解风险、长远发展做谋划。

对于新一轮的市场出清会不会引起新的行业动荡,诱发新风险,欧阳日辉解释到“现阶段的市场恐慌情绪已经远低于7、8月,而当时市场抱有侥幸和幻想的平台不在少数,所以恐慌持续发酵;而习近平的讲话中也提到要加强市场心理分析,做好政策出台对金融市场影响的评估,善于引导预期,同时加强市场监测和协调监管,消除隐患。所以中央和地方监管部门一直在行动,引导金融市场良性发展,这也是未来的监管思路。”

可操作的监管文件、可落实的精准核对标准对于稳妥有序推进风险处置,精准拆弹,避免形成新一轮的风险发酵也提供了有效支撑,而监管要求的信息报送和监测也为未来监测风险奠定了基础。

欧阳日辉谈到未来网贷行业的监管很可能实行银保监会牵头,网信办、网安中心等部门进行数据舆情配合,同时对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赋权形成多方位管控,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对于P2P行业监管验收的下半场,他认为平台仍需“谨言慎行”, 2019年行业的发展态势可能呈现以下几点:

(1)备案数量会严格控制,但也不宜过于悲观;

(2)合规在营的平台同质化竞争现象严重,平台应该有专业化、精细化、垂直化、特色化的发展理念和兴,实现全面突围,才能更好的立足于普惠金融、服务长尾用户群体;

(3)P2P机构作为互联网金融的服务的载体,应该在研发、应用有核心竞争力,形成竞争壁垒;

(4)机构应该有动态的发展理念,顺势而为,探索与金融机构的有效合作;


最后欧阳日辉强调,P2P网贷应该回归本源,服务实体,摒弃赚快钱的市场行为,更多的服务小微、助力实体,厚积才能薄发。


零壹智库推出“金融毛细血管系列策划”,通过系列文章、系列视频、系列报告、系列研讨会和专著,系统呈现“金融毛细血管”的新状态、新功能、新价值、新定位。
 

上一篇>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姚洋:只对抵押物放贷,银行岂不是要退化成当铺?

下一篇>外媒专访零壹财经:中国仍是金融科技中心(附视频)



相关文章


用户评论

游客

自律公约

所有评论

主编精选

more

专题推荐

more

第四届中国零售金融发展峰会(共15篇)


资讯排行

  • 48h
  • 7天



耗时 146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