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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银保监会“三定”方案落地,网贷监管部门确定

史博洋 · 零壹财经 2018-12-04 13:56:04 阅读:5850

关键词:“三定”方案P2P网贷备案普惠金融网贷监管

自今年3月原保监会、原银监会合并后,银保监会的“三定”方案(即定职能、定机构和定编制)备受关注。 11月13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下称《规定》),分别从规定的制定、银保监会的职能、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等多个方面做...

自今年3月原保监会、原银监会合并后,银保监会的“三定”方案(即定职能、定机构和定编制)备受关注。

11月13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下称《规定》),分别从规定的制定、银保监会的职能、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等多个方面做出规定。据公告显示,该“三定”方案自2018年8月14日起施行,并于8月22日进入银保监会内部发布流程。

《规定》指出,银保监会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为正部级,资料显示,原银监会有28个内设部门,原保监会有15个内设部门,银保监合并后下设26个监管职能部门和1个机关党委。


人员编制方面,银保监会有机关事业编制925名。设主席1名,副主席4名,司局级领导职数10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书记1名,首席风险官、首席检查官、首席律师和首席会计师各1名)。

关于银保监会的主要职责,《规定》罗列了15条职责范围,其中第3条指出:依据审慎监管和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制定银行业和保险业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规则。制定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其他类型机构的经营规则和监管规则。制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管制度。


也就是说,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管制度由银保监会制定,具体应该是普惠金融部负责。

其实,早在2015年7月,由央行等十部委于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就明确指出,P2P网贷由银保监会的前身之一银监会负责监管。

2016年8月24日,P2P“基本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由银监会、工信部、公安部、网信办等部门制定发布。随后,银监会又会同相关部门分别出台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由此可见,网络借贷的“3+1”监管制度框架是由银监会负责制定。

此外,银监会还负责统筹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协调。《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中的《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由银监会联合工信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十五部委联合制定发布。随后成立的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银监会为组长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银监会。

8月17日下发的《关于开展P2P网络借贷机构合规检查工作的通知》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合规检查问题清单》(108条),最后落款是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代章)。其中,行政汇总检查最终报送单位是全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开信息来看,截止目前,各地基本完成机构自查,上海,深圳等地互金协会正式启动自律检查工作,钱牛牛、你我金融等几家位于两地的平台已率先提交自律检查报告。

银保监会“三定”方案中的“制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管制度”,实际上是延续了银监会监管P2P网贷行业的惯例。这意味着网贷早已摆脱了没人管的“在野”身份,那些业务合规,通过检查,符合信息中介定位,最终拿到备案的平台,将正式成为普惠金融行业的“正规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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