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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再次出手“首付贷” 要求严格控制

互联网+ 苟云川 · 零壹财经 2016-03-24 阅读:3601

关键词:深圳首付贷严格控制

3月23日,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下发《关于加强个人住房贷款风险控制措施的决议》要求严格控制“首付贷”。

 

3月23日,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学会下发《关于加强个人住房贷款风险控制措施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要求严格控制“首付贷”。该学会在其下发的通知中称,2015年以来,深圳市房价快速上涨,住房信贷投放大幅增长,房地产金融市场风险有所积累。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加强调控,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决议指出,要合理把握住房贷款规模;避免无序价格竞争;严格控制“首付贷”;认真核实购房人婚姻状况;加强购房人偿债能力审查;实行差别化住房贷款条件;对于住房贷款申请日前两年内有两次住房贷款记录的应拒绝受理等。

 

 

决议称,要加强首付款资金来源审查,对首付款来源于P2P、小额贷款公司等第三方机构的,应拒绝受理相关房贷申请,严格禁止消费贷款以及信用卡贷款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此外,决议还要求严格监管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首付资金,在银行监管的比例逼得低于房产总价的22%;严禁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转存第三方个人银行账户等。

 

事实上,这并不是深圳第一次对“首付贷”出手。3月8日,深圳市金融办于就下发了一份《关于商请提供防范房地产行业金融风险相关材料的函》。该函中表示,要求对深圳地区的P2P、小贷公司涉及众筹买房、“首付贷”或其他涉及高杠杆房贷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并梳理相关企业的名单、数量、产品模式等。

 

随后,北京市金融工作局指导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开始了摸底涉嫌高杠杆房贷情况,通过监测预警平台查控风险。

 

今年以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高攀,为购房者放大杠杆的“首付贷”产品受到追捧,许多互联网金融公司纷纷推出该成品,其中的风险引起了监管层的注意。

 

在3月初,彭博社曾报道,包括中国央行和中国银监会在内的金融监管部门,正密切关注部分地区房地产行业融资风险,计划推出措施,打击发放贷款作为房屋贷款首付的行为。

 

在今年两会期间,央行明确表态“首付贷”违法。央行“掌门人”周小川带领三位副行长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上明确指出,买房人的首付不能是借的。央行副行长潘功胜称,央行与相关部门一起,结合即将开始的互联网金融的专项整治活动,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他们与p2p平台合作开展的金融业务进行清理和整顿,打击为客户提供首付贷融资、加大购房杠杆、变相突破住房信贷政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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