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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首发CDR招股,小米金融拟以股权激励形式被剥离

互联网+ 李昕 · 零壹财经 2018-06-11 阅读:20412

关键词:小米CDR小米金融股权激励香港IPO

零壹财经6月11日讯,小米集团于今日在证监会官网公布公开发行CDR招股书。

零壹财经6月11日讯,小米集团于今日在证监会官网公布公开发行存托凭证招股说明书(下文简称“CDR招股书”)。中国存托凭证,英文简写CDR,是指在境外(和中国香港)上市公司将部分股票通过当地和中国境内的银行,在A股上市并交易的凭证。中国证监会在6月6日出台的【第143号令】《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小米集团于次日便提交了CDR招股书。小米集团继于5月3日成为在香港IPO第一家同股不同权的中国境内公司以后,又成为中国境内第一家以CDR形式上市的公司。小米集团在境内上市的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书披露,小米集团截止2018年第一季度仍然处于亏损状态,累计亏损1,351.61亿元。小米集团已将金融相关业务重组至全资子公司小米金融,且后期小米金融将以股权激励的方式从小米集团剥离。

小米集团于中国香港市场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用途:(1)约30%用于研发自主产品,包括智能手机、智能电视、笔记本电脑、AI音箱和智能路由器;(2)约30%用于投资扩大及加强IoT与生活消费产品及移动互联网服务(包括人工智能)等主要行业的生态链;(3)约30%用于全球扩张;(4)约10%用作营运资金及一般公司用途。

小米集团于2018年5月3日在香港提交上市申请。此次上市是由中信里昂证券、高盛、摩根士丹利联合保荐的。招股书没有披露需要募集资金金额。

小米集团在2015年、2016年、2017年实现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6668.11亿元、684.34亿元、1146.25亿元和-76.27亿元、4.92亿元、-438.89亿元。小米集团在2017年的每股收益为-44.912元。

需要说明的是,在招股书中小米集团的释义中,小米集团是将小米金融集团(下文简称“小米金融”)排除在外的。

拟被拆分的小米金融

招股书介绍,小米金融是一家处于初创时期的金融科技公司。小米金融经营金融科技行业的创新业务,包括AI在线金融服务、科技化银行服务的APP、理财、贷款及保险产品和消费付款解决方案及信息数据库。

小米金融业务主要通过重庆小额贷款及北京小米电子软件在中国进行。


图1  小米金融集团的企业架构

小米金融实施2步购股权计划:雷军授出(指转让、委托给其他个人或者单位法人享有)有效期为20年的4207万股小米金融股份(股权占比:42.07%);小米金融的管理层或者雇员按贡献将有机会获得小米金融有效期10年的重大份额的股权。

招股书披露,小米金融将授出已发行股份总数150%购股权。如小米集团在小米金融股权计划实施过程中失去了对小米金融的控制权,小米金融便将被剥离。招股书披露,小米金融的业务不是小米集团的核心业务,且对小米集团业绩的贡献不大。即便被剥离,小米金融对小米集团不会造成重大影响。截至2017年12月31日,小米金融的收入、税前净利润分别占小米集团收入及税前净利润的0.7%、0.2%;小米金融总资产占小米集团总资产的14.1%。

图2  雷军持有小米金融的股份数

自4月30日起,港交所新制定的《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上市制度咨询总结》正式生效,在原有的制度基础上,“同股不同权”的公司将可以在港交所申请上市。

小米集团和小米金融的7大互助协议

招股书披露,小米集团和小米金融签订框架协议,两家集团互相或一方向另一方提供:产品供应、数据共享及协作、知识产权许可、付款及结算服务、营销服务、全面支持服务及金融服务。

1、产品供应

小米集团须向小米金融供应产品,包括智能手机及其他消费电子产品。

截至2015年、2016年及2017年止三年度,小米金融向小米支付的购买价总额分别为40万元、20万元及330万元。小米集团设定截至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2月31日止三年度小米金融从小米集团最高采购额的年度上限,分别为1.73亿元、6.21亿元及10.87亿元。

2、数据共享及协作

小米集团及小米金融须将用户使用两者产品或服务而收集或产生的数据,提供给两者联合维护的大数据平台。在该大数据平台,任何一方无须向另一方支付任何费用或其他报酬。截至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2月31日止三年度,该项交易无任何过往交易金额。

3、知识产权许可

小米集团须向小米金融授予免许可费许可,供其使用有关小米金融集团产品及服务品牌的若干商标、标志及域名。截至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2月31日止三年度,该项交易无任何过往交易金额。

4、付款及结算服务

小米金融须为小米集团提供线上线下付款及结算服务和其他辅助服务。

截至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2月31日止三年度,小米集团向小米金融支付的服务费总额分别为4030万元、4390万元及4990万元。小米集团设定截至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2月31日止三年度,该项交易应付最高累计费用的年度上限,分别为1.7亿元、2.5亿元及3.9亿元。

5、营销服务

小米集团与小米金融互相提供综合营销服务,包括线上及移动应用程序营销服务、人流重定向、市场推广、交叉营销、营销分析、移动设备的广告及应用程序预安装。

截至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2月31日止三年度,小米金融向小米集团支付的总营销服务费分别为970万元、180万元和7080万元。小米集团设定截至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2月31日止三年度营销服务应收最高累计费用的上限分别为3.39亿元、5.43亿元及8.28亿元。

6、全面支持服务

小米集团与小米金融互相提供全面支持服务。截至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2月31日止三年度,小米金融向小米集团支付的总服务费分别为0元、920万元和3260万元。

7、金融服务

小米集团及小米金融须相互提供金融服务,包括借款及其他信贷和担保服务以及可能包括结算服务、承兑票据、委托贷款、信托贷款、信用验证、资产支持证券及融资、财务及融资谘询、谘询及保险在内的其他金融服务。

截至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2月31日止三年度,小米集团向小米金融提供贷款的未偿还金额分别为290万元、6.1亿元及56.25亿元。小米集团设定截至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2月31日止三年度,小米集团向小米金融提供金融服务最高金额的年度上限分别为127.7亿元、149.5亿元及145.5亿元。此项交易是针对小米金融将来保理业务扩张需要大量资本所致。

于2015年、2016年及2017年12月31日,小米集团向小米金融提供贷款的未偿还金融分别为0元、10.03亿元及9.51亿元。

小米集团将成为第一家同股不同权的在港上市公司

小米集团商业模式是由硬件、新零售和互联网服务三大支柱构成。小米集团自成立以来获得9轮融资,获得融资累计约15.81亿美元。雷军在现阶段持有小米集团31.4124%,为第一大控股股东。小米集团股权将经过分拆和优先股转换,分为A类股份和B类股份,其中A类股份可在股东大会决议时投十票,B类股份可投一票。雷军和林斌持有的每股A类股份仅可投一票。

小米金融现阶段的控制权掌握在小米集团手中。在按照股权计划小米集团将大份额股权交于高管和雇员后,若小米金融继续同股不同权的规则,小米金融的最终控制权是不会旁落别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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