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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下级23层11万余人 善心汇12名嫌犯被提起公诉

互联网+ 杨梦雪 零壹财经 2018-04-17 阅读:8317

关键词:善心汇传销新经济善种子骗局

善心汇号称要建立的新经济模式,经公安机关查证,实为巧立名目的传销活动。
4月16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通过“上海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称,松江区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善心汇”12名成员提起公诉。

公告称,2016年5月至2017年6月,犯罪嫌疑人陆某、丁某某等12人作为“善心汇”成员,以“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的名义,通过微信群及朋友圈宣传,以高额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为诱饵,对外发展下级会员,并根据所发展会员的“布施”金额、次数获取相应收益。截至案发,陆某、丁某某等12人各自发展下级会员23层至5层不等,总计约11万余人。

披着“慈善”外衣的传销组织

2016年5月,善心汇打出“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的口号,以“慈善”的名义,号称要“打造立体化社会经济模式”。其所谓的新经济模式,经公安机关查证,实为巧立名目的传销活动。

据公开信息资料,善心汇的发展模式主要通过购买“善种子”、“布施”、“拉人头”几个环节进行。每一名会员入会,需要支付300元的“入门费”,用以购买“善种子”激活账户。账户激活后,会员就可以通过系统匹配对其他会员“布施”(汇款)。根据“布施”的多少,分为特困、贫困、小康、富人、德善、大德六个社区,金额从1000元到1000万元不等。“拉人头”主要为鼓励会员发展下线的手段。发展下线可以获得“布施”金额的2%-6%作为“管理奖”,同时还设置了跳级制提取提成的方式。此外,张天明等人还成立了慧尚品购物网站,用以掩盖其传销实质。据中国警察网报道,截止2017年6月1日,平台“布施”资金已达数百亿元。

根据禁止传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管传销组织如何变换手法伪装自己,只要同时具备“交入门费”“拉人头”“层级返利”就可认定为涉嫌传销。

名为“善心”实则骗取巨额财物

2017年7月,公安部发布公告称,善心汇公司张天明等人涉嫌传销等犯罪被依法查处。经初步查明,张天明等人涉嫌以“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等为幌子,策划、操纵并发展人员参加传销活动,骗取巨额财物。

经警方调查发现,“大慈善家”张天明,打着“善心”的旗号,实则骗取巨额财物。张天明在接受调查时称,“取名善心汇就是要打着慈善的旗号,如果没有一个名头,就没有号召力。”

据中国警察网报道,张天明交代,每一名加入善心汇的会员所缴纳的300元入门费都归入他的“腰包”,同时通过收取“善心币”、“解冻费”等方式获得利益,他总共获利10余亿元。案组民警介绍,除了少量做慈善的投入,张天明用牟取的大量资金在各地大肆购置房产,仅昆明一处就花了2.2亿。同时,他还通过投资拍摄电影、承办演唱会等方式来提升善心汇的影响力。

专案民警表示,善心汇就是一个典型的庞氏骗局,就是“拆了东墙补西墙”,崩盘是一个必然。

公安部在2017年7月发布的公告中称,近年来,传销犯罪案件持续高发,不法分子不断变换犯罪手法,利用“金融互助”、“爱心慈善”、“虚拟货币”、“电子商务”、“微信营销”等各种名目,策划、组织传销活动,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提醒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不被高利诱惑,自觉抵制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共同维护好经济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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