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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金协会发文提示虚拟货币、ICO风险 禁止成员参与或组织相关活动

区块链 零壹财经 零壹财经 2018-02-06

关键词:ICO虚拟货币现金贷ICO互金协会

协会要求会员单位不支持、不参与或组织任何涉及“虚拟货币”、ICO、“虚拟数字资产”交易、“现金贷”以及相关的业务活动。
今日(2月6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向成员单位发布《关于“虚拟货币”、ICO、“虚拟数字资产”交易、“现金贷”相关风险的提示》(下文简称“提示”),提示会员机构主动抵制违法违规业务活动,不支持、不参与或组织任何涉及“虚拟货币”、ICO、“虚拟数字资产”交易、“现金贷”以及相关的业务活动。

据新京报报道,目前包括央行金融市场司在内的多部门都对ICO加紧进行了研究,不过仍然存在一些相关问题有待解决。 央行主办媒体日前报道称,针对境内外ICO和虚拟货币交易,人民银行将采取一系列监管措施,包括取缔相关商业存在,取缔、处置境内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网站等。以后只要发现一家就要关闭一家;同时,未来视事态发展情况,也不排除出台更进一步监管措施的可能。

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局长霍学文曾在一场闭门会上指出,凡是“管别人钱的活动”都应该纳入监管。 他还在第十二届北京国际金融博览会上表示“所有发展区块链的企业一定要关注好风险、控制好风险,一定不能造概念、造模式来欺骗金融消费者,你可以欺骗一时,但是绝不可能欺骗一世,因此所有发展金融科技、互联网金融,以及基于区块链的发展,带着这个币那个币的,必须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先机,我们将严厉打击欺诈行为。”

以此来看,下一步央行及下属各金融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收紧有关虚拟货币相关监管环境,国内虚拟货币交易、ICO融资等行为或被完全禁止,相关金融活动极有可能全面转入地下。

附文件全文:

关于“虚拟货币”、ICO、“虚拟数字资产”交易、“现金贷”相关风险的提示

尊敬的成员单位:

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2017年12月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

在中国国内监管日益完备的环境下,部分“虚拟货币”平台、ICO平台、“虚拟数字资产”交易平台、“现金贷”平台将业务活动转移到中国境外,有部分社交平台、非银行支付机构为这些业务提供服务便利,公开诱导不具备识别能力的公众继续开展高金融风险业务,甚至出现演变为跨境非法集资、跨境洗钱、跨境金融诈骗、跨境传销、非法交易、侵犯个人隐私、操纵市场、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发售代币票券等犯罪行为的倾向。随着各国政府加强对“虚拟货币”、ICO、“虚拟数字资产”交易、“现金贷”领域的监管,部分境外机构存在被所在国政府强制取缔的风险,部分境外机构因存在明显的技术风险、合规风险已被限制访问。在这种背景情况下,境内金融消费者转向境外机构参与的业务将面临确定的风险。

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提示广大金融消费者,认清“虚拟货币”、ICO、“虚拟数字资产”交易、“现金贷”以及相关业务本质,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依法合理规避金融风险,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充分了解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理性评估投资风险,不得参与跨境非法集资、跨境洗钱、跨境金融诈骗、跨境传销、非法交易、侵犯个人隐私、操纵市场、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发售代币票券等犯罪行为。

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提示会员机构,恪守行业自律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监管规定,主动抵制违法违规业务活动,不支持、不参与或组织任何涉及“虚拟货币”、ICO、“虚拟数字资产”交易、“现金贷”以及相关的业务活动。

广大金融消费者、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会员机构发现任何涉及“虚拟货币”、ICO、“虚拟数字资产”交易、“现金贷”以及相关违法违规线索,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
2018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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