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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监管可能出的是套组合拳

区块链 郭竞 零壹财经 2018-01-19

关键词:虚拟货币监管支付机构支付结算ICO

1月19日消息,网传央行营业管理部支付结算处发布一份名为《关于开展为非法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支付服务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的特急文件(简称"通知")。


1月19日消息,网传央行营业管理部支付结算处发布一份名为《关于开展为非法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支付服务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的特急文件(简称"通知"),《通知》显示,央行要求各支付机构严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服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于虚拟货币交易。(下图为网传文件,真实性有待考证)

截至目前,该消息还未经证实。但是综合近段时间针对国内虚拟货币场外交易、"出海"平台以及国内矿场的相关消息来看,倒是和国内监管层趋严的监管思路相一致。

根据金色财经消息,早在2017年11月,中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就召开了关于虚拟货币监管的座谈会。据悉,参加该会议的还有网信办、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等多个部委以及北京、上海、四川等10个省市互金整治办人员。

会议主要目的就是2017年9月全面禁止ICO之后,针对虚拟货币领域的下一步监管计划。在会上,互金专项领导小组一方面是了解全国各地区虚拟货币交易所和ICO的整治清理情况,另一方面是明确虚拟货币"矿场"、注册在本地以及所谓"出海"的场外交易平台、"钱包"服务商、提供支付服务的支付机构等虚拟货币产业链的后续监管计划。

值得一提的是,在会上各个地区的互金整治人员在汇报当地整治清理进度时提出,所谓的"虚拟货币挖矿"产业与实体经济并无关系、耗能较大,一些企业存在安金隐患,一些企业以"大数据产业"为包装享受地方电价、土地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一些省市政府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内蒙古自治区部分"挖矿"企业在当地政府的引导下已宣布停产。

另外,在谈到虚拟货币场外交易时,各地整治办认为,为防止风险积聚,对于集中交易和有做市商机制的"出海"平台和场外交易平台仍需加强关注。同时,各地整治办还建议通过两个方法防范风险积聚。其一是建议自律组织发布风险提示,加大对投资者的教育工作。二是从支付环节入手,严厉查处违反支付规定的支付机构,打击交易的资金链条。

现在来看,此次会议提及的内容和建议成为之后监管动向的重要伏笔,同时也为国内整个虚拟货币行业奠定基调。

2018年1月5日,据零壹财经消息,深圳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小组发出关于所谓"挖矿"企业的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通知认为"挖矿"企业在消耗大量资源的同时助长了虚拟货币的"投机炒作"之风。为了防范风险,要求当地"挖矿"企业逐步有序退出"挖矿"业务。在1月10日之前汇报相关进度。(下图为网传文件,真实性有待考证)
 

与此同时,据金色财经消息,鄂尔多斯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文称"鄂尔多斯互金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了《关于引导我去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有序退出的通知》。同时,鄂尔多斯互金领导小组表示,虚拟货币"挖矿"产业是与实体经济无关的伪金融创新,请辖区内多个部门多措并举,综合采取电价、土地、税收和环保等措施,引导相关"挖矿"企业有序退出,鼓励转型到国家支持类的云计算企业。(下图为网传文件,真实性有待考证)
 

就在"挖矿"监管事件余波还未完全平复之时,1月12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下文简称"中国互金协会")正式发布消息(这次是官方的)称,迅雷"链克"、流量币、BFC积分等为变相ICO存风险隐患。中国互金协会表示,随着各地ICO项目逐步完成清退,以发行迅雷"链克"(原名"玩客币")为代表,一种名为"以矿机为核心发行虚拟数字资产"(IMO)的模式值得警惕,存在风险隐患。此外,协会会员应加强自律,抵制非法金融活动,不参与任何涉及ICO或炒作"虚拟货币"的行为。

此次风险提示的发出,一方面再次强调监管层对ICO乃至虚拟货币严厉的监管态度,另一方面也被业内人士解读为上述"挖矿"事件的延续。

1月13日,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下文简称"互金专委会")发布关于虚拟货币交易风险的提示称,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监测发现,近期比特币等虚拟数字货币市值增长显著、币币兑换交易活跃、场外交易升温、分叉盛行,部分企业炒作区块链技术概念,以多种形式发行代币。专委会表示,场外交易对手双方匿名性强,交易支付渠道众多,且可能存在欺诈交易隐患。

互金专委会发出的风险提示,将矛头直指虚拟货币场外交易,称其可能存在欺诈风险。

综上所述,除中国互金协会和互金专委会发布的风险提示外,均非监管机构正式对外口径。但是结合2017年互金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关于虚拟货币监管的座谈会内容,以及上述事件发生的时间和中心思想来看高度一致。从"挖矿"企业的退出,到发布相关风险提示,再到对场外交易支付渠道的监管,整个监管进程环环相扣。所以整体来看,上述监管文件存在一定的可信性。

最后,关于网上最新流传出来的《关于开展为非法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支付服务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该文件出台的目的是防止支付通道用于虚拟货币交易。但支付机构在实际核查中可能存在一定难度。据零壹财经了解,目前国内主流虚拟货币交易方式为场外点对点交易,即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只提供交易基本信息和点对点交易的基本架构,并不提供或对接支付渠道。"一般买卖双方都是直接通过银行卡或支付宝等方式直接转账交易,监管严禁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通道的的思路,效果能有多高,还有待观察。"一位虚拟货币观察者告诉零壹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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