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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投+跟投”模式难以发挥众筹应有的优势!

众筹 仰海波 · 零壹财经 2015-10-30 阅读:4099

关键词:领投跟投众筹

众筹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既然选择了众筹,我们就应该朝其应有的方向前进,穿过鲜花,走过荆棘,走向希望之地。

 

股权众筹中投资人分布在天南海北,且人数众多,解决此问题目前大多采用代持或由众筹股东成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持股平台的方式,后者渐成主流,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由领投人行使尽职调查、确定估值及投后管理等工作,跟投人主要享受分红及估值的提升,跟投人将管理及表决等权利交领投人行使,用这一模式同时解决普通投资人投资经验不足及精力不够等问题,但这一模式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偏离了众筹的理念,造成跟投人没有参与感,难以发挥众筹应有的优势。

 

一、领投跟投模式引入的缘起

 

早期的股权众筹项目大多采用代持模式,一般是参与众筹的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委托给项目发起人代为行使,众筹股东只保留分红权,将股东的表决权等权利交给受托人代为行使,但在上市或引进投资机构磋商谈判过程中,这种模式被视为股权不够清晰需要专门进行清理,很多项目由于之前没有对股份的还原和明晰进行专门安排造成一些困扰。

 

领投跟投模式在传统的私募风投中运用较多,由于代持模式存在上述问题,不少平台借鉴私募风投的经验,在股权设计过程中采用了领投跟投模式,由于最终入股项目公司的是一个有限合伙法人企业,且所有的众筹股东均在有限合伙企业里进行登记,所以有效解决了监管机构认为的股权不够清晰的问题。另外,由于参与股权众筹的股东门槛较低,很多股东没有丰富的投资经验,缺乏专业的判断能力,而领投人大多具备较为丰富的投资经验,能够以自己的专业能力弥补跟投人的专业判断方面的缺陷,降低项目的风险,所以这一模式渐成股权众筹股权架构的主流。

 

二、领投跟投模式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跟投人没有参与感背离了众筹的理念

 

众筹这一模式是互联网新经济发展的产物,用互联网手段进行连接,营造股东的参与感,集合众多股东的智慧、资源,但在领投跟投模式下的跟投人除了投钱之外,基本不参与项目的运营和管理,从融资方来讲只是获得了众筹股东的资金支持,没有充分发挥众筹的威力。

 

(二)不利于跟投人参与产品的研发

 

项目发起方在产品研发过程中,可以让股东参与产品的体验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有利于产品的迭代升级,同时将可以将股东变成自己的忠诚用户,但实践中跟投人的不参与使这一目的很难实现。

 

(三)、不利于构建众筹股东的圈子

 

由于将日常的经营管理委托领投人行使,跟投人的冷漠造成难以形成众筹股东的健康的生态圈,众筹股东之间缺乏横向的交流,事实上项目发起人可以根据参与众筹人之间的不同背景,进行匹配,形成一个互补的良性互动的圈子,众筹股东可以组成一个社群,这个社群带有共同的使命及具有共同的利益,社群的信息流动也能带来一定的机会,让参与者能收获相应的资源。

 

(四)、不利于项目的传播

 

在股权众筹项目中,参与众筹的股东同时是项目的传播者,这也是众筹的威力之一,跟投人的参与不够无疑也不利于项目的口碑传播。

 

(五)、不利于集合众筹股东的碎片化时间

 

众筹股东大多具有各种专业背景,如果营造好股东的参与感,有利于集合他们的碎片化时间,众创众包的完成相关工作。

 

另外注册有限合伙企业过程中,由于各地工商部门尺度不一,一些工商部门甚至要求所有参与众筹的股东注册时都到场,还有的要求在有限合伙协议上所有的股东都签字,为了配合工商部门获得所有股东的签字只得采用将合伙协议反复邮寄回传签字,造成项目推进中周期过长、效率极低。

 

三、对优化领投跟投模式的建议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有的平台规定众筹参与股东10人以内采用代持模式,10人以上采用领投跟投模式,还有的主张用契约基金的模式,但上述解决思路主要是解决工商注册变更的问题,并没有解决股东缺乏参与感的问题,产生这一现象的原因首先是众筹参与方在理念上存在问题,没有理解众筹的内涵,其次是由于面对众多陌生的股东,内心感到管理的难度大、成本高,当然也有部分投资人本身就是出于财务投资的目的,并不愿意过多介入项目的运营。

 

诚然,任何一种模式都不可能十全十美,在现阶段,领投跟投模式可能很长时期还是股权众筹采用的主要模式,关键是参与方要合理运用,营造股东的参与感,现阶段营造股东参与感的方式很多,可以有微信群、线上会议等诸多方式,也可以适当组织股东的线下交流互动,为了解决股东人数多不好管理的问题,首先在删选股东的过程中应该尽量选择那些价值观相近对项目认同感强的人,其次可以区分不同的事项,比如产品的研发可以让众筹股东参与体验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产品的营销也可设计一些股东的特权比如享有一定的折扣价、营销分成等,股东从追求股权估值提升的角度出发也有帮项目传播的动力,而对于一些公司重大事项可以设定议事的范围和程序,如果运用得当股东不但不会成为公司的包袱,反而会为公司带来助力。

 

众筹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既然选择了众筹,我们就应该朝其应有的方向前进,穿过鲜花,走过荆棘,走向希望之地。

 

作者简介 | 仰海波 互联网金融观察者、实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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