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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全国首批拟备案P2P平台名单公示

网贷 零壹财经 零壹财经 2017-11-16

关键词:金融办备案P2P农金宝互金网贷

突然对五家平台进行备案公示,各位从业者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11月16日,厦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在其官网发布《关于网贷机构备案公示的通知》,对五家厦门平台进行备案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2017年11月25日。

这五家平台分别是:一、厦门融信普惠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有限公司(农金宝互金),法定代表人:叶激艇,地址:厦门市厦禾路189号1709室;二、爱日进(厦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日日进),法定代表人:付增学,地址:厦门市演武西路182号世茂海峡大厦A栋4108-2;三、厦门乾方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乾方位),法定代表人:陈志凌,地址:厦门市厦禾路666号海翼大厦A栋803室;四、厦门易汇利金融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易利贷),法定代表人:罗虹璋,地址:厦门市安岭路1001号901室之五;五、京东旭航(厦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有限公司(京东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雱,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街道云顶北路16号308单元A232。

零壹数据显示,截至11月16日,厦门市正常运营的P2P网贷平台至少有21家,正在进行拟备案公示的5家网贷企业中,京东旭航(厦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有限公司尚未查询到网贷平台信息,21家P2P网贷平台累计交易额约120亿元 ,对应贷款余额约20亿元 。
 

注:本名单或存在有正常运营平台未收录的情况。
 

依据此前发布的《厦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新设立的网贷机构备案流程为:工商登记注册——申请备案登记——市金融办办理备案登记;存续网贷机构流程为:申请备案登记——市金融办依据互金专项整治分类处置——办理备案登记。按照要求,备案登记完成后,网贷机构应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并反馈给金融办;此后,还应当与商业银行签订资金存管协议。

备案完成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11月初,厦门市金融办还发布了《关于厦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通知》。该补充通知主要增加了已备案机构的“四条红线”,取得备案登记的网贷机构有四条红线中情形之一的,厦门市金融办可以直接注销其备案登记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示,并不再对被注销备案登记的网贷机构进行备案。包括:

(一)通过虚假、欺骗手段取得备案登记的;(二)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行业监管规定,拒不落实有关监管工作要求的;(三)监管部门通过实地调查、电话联系及其他监管手段仍对网贷机构及网贷机构相关人员查无下落的;或虽然可以联系到网贷机构一般工作人员,但其无法知悉网贷机构运营情况也不能联系到网贷机构实际控制人的;(四)取得备案登记后6个月内未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或停止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连续满6个月的。 

在此前财经杂志的报道中显示,监管或将在明年一季度启动P2P备案工作,且备案公司数量有限。本次厦门五家平台首先完成备案是否会是监管的先行试水也未可知。

值得注意的是,厦门近一年新成立454家涉“网贷信息中介”业务公司。

按照厦门备案管理办法要求,新设立网贷机构应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明确“网贷信息中介”等内容。

零壹财经在今年9月21日曾报道,福建省厦门市过去一年来注册成立了454家涉“网贷信息中介”业务公司。笔者用启信宝查询“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显示,共有643家相关公司已经在其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列明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字样。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有517家公司的成立时间还不足一年,454家注册地点在福建省厦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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