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栏

【专栏】ICO究竟是什么鬼:详解ICO交易流程

郭大刚 · 零壹财经 2017-09-03 10:59:38 阅读:13588

关键词:ICO区块链众筹央行证监会贷款

中国ICO的乱象 根据金融科技分析企业AutonomousNext发布的报告,2017年上半年全球ICO融资额接近12亿美元,而仅在2017年6月的融资额就达到6亿美元,远超区块链公司和比特币公司的风险资本投资总额。 7月25日,在贵阳举办的“区块链ICO行业生态体系建...
中国ICO的乱象

根据金融科技分析企业AutonomousNext发布的报告,2017年上半年全球ICO融资额接近12亿美元,而仅在2017年6月的融资额就达到6亿美元,远超区块链公司和比特币公司的风险资本投资总额。

7月25日,在贵阳举办的“区块链ICO行业生态体系建设研讨会”上,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发表了《2017上半年国内ICO发展情况报告》。从ICO平台经营主体所在地域看,广东、上海和北京最多。截至2017年7月18日,平台上线并完成ICO的项目65个。其中,2017年以前共上线完成5个项目,今年1-4月份上线8个,5月份上线9个,6月份上线27个,7月份(截至7月18日)已上线并完成16个。下图给出了ICO项目的上线时间走势,明显看出项目上线频率呈指数级加速趋势。


从ICO支持的融资币种来看,比特币和以太坊占比最高,二者合计占比达90%以上。另有少量的ICO支持人民币以及其他虚拟币种,如以太经典、EOS、ICO币等。

完成的ICO项目累计融资规模达63523.64BTC、852753.36ETH以及部分人民币与其他虚拟货币。以2017年7月19日零点价格换算,折合人民币总计26.16亿元。累计参与人次达10.5万。


融资项目已经发生比较大的转换。


随着ICO融资额的快速增长,非特定一般公众参与者快速增长,其间不乏弱势群体和离异不良者,关于ICO是否涉及的问题成为了各方关注的焦点。

在美元加息背景之下,人民币承受着资本外流的压力,而中国的资本项下管制,导致了各种地下洗钱业务的蜂起。

伴随着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和要素市场专项整治,邮币卡、贵金属、文交所等被关闭,导致大量的市场庄家转战线上,同时,传销、众筹业务等业务也假借区块链技术的名义,开展ICO业务。

伴随着对于证券市场的治理,大量的PE/VC退出市场,转战线上,假借区块链技术开展业务。

区块链技术的蓬勃发展,把这些机构通过互联网方式进入市场的门槛大幅降低。更有各种打折扣区块链技术高大上幌子的线下拉人头的活动大量在公众场所开展,就像当年的线下拉客一般,非特定一般公众参与者快速增长,其间不乏弱势群体和离异不良者,这就给社会稳定提出了新的挑战。

交易流程、交易结构及预期收益结构

一、步骤一

金融消费者在比特币、以太坊、莱特币等虚拟币交易市场完成注册、开户、绑卡等操作后,根据当日的牌价用法币向虚拟币持有者购买比特币、以太坊、莱特币等虚拟币,获得虚拟币之后,将虚拟币提取到虚拟币钱包持币。

交易结构如下:

买方为金融消费者,以法币购买比特币、以太坊、莱特币等虚拟资产。

卖方为比特币、以太坊、莱特币等虚拟资产持有者。

交易场所为线上的比特币、以太坊、莱特币等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平台为买卖双方提供价格撮合服务、交易记录、虚拟币钱包等服务。

法币持有者转换为比特币、以太坊、莱特币等虚拟资产持有者。预期收益来自于比特币、以太坊、莱特币等虚拟资产价格波动带来的预期收益和不同法币计价之间的汇兑收益。交易成本为在交易平台和虚拟币钱包提供服务的成本。

二、步骤二

ICO项目发起人公布货币源代码并发布白皮书,吸引投资人和参与者,组建社区,进行“预挖矿”(PoW)并保留5%-10%的货币,或者发放代币份额(相当于证券),ICO项目发起人开放矿区并上市交易,向虚拟币持有人募集比特币、以太坊、莱特币等虚拟币。此时,虚拟币持有者转换为代币份额持有人,成为项目对应证券的投资人。

交易结构如下:

买方为ICO投资者,以持有的比特币、以太坊、莱特币等虚拟资产交换获得ICO项目发起人发放的代币份额(投资权益证明,也即证券)。

卖方为ICO发起人,撰写、发布白皮书,组建社区,进行“预挖矿”(PoW)并保留5%-10%的货币,或者发放代币份额,换取比特币、以太坊、莱特币等虚拟资产。

交易场所为线上的ICO代币份额(投资权益证明,也即证券)发行平台,平台为买卖双方提供投资账户、投资记录登记、虚拟资产托管、项目信息披露等服务。

金融消费者从以特币、以太坊、莱特币等虚拟资产持有者转换为ICO项目发起人发放的代币份额(投资权益证明,也即证券)的权益证券投资者。预期收益来自于不同发行阶段ICO项目估值的变动。交易成本为摊薄后承担的在ICO发行和市场宣传所需的服务的成本,以及单一项目失败带来的机会成本。

三、步骤三

ICO发起人将ICO项目在ICO二级市场上市,ICO代币份额持有人入市交易,向其他投资人转让ICO代币份额(投资权益证明,也即证券),ICO代币份额持有人退出ICO项目,获得比特币、以太坊、莱特币等虚拟资产,将资产提取到指定的虚拟币钱包持币。

交易结构如下:

买方为ICO二级市场投资者,以持有的比特币、以太坊、莱特币等虚拟资产交换获得持有者的ICO代币份额(投资权益证明,也即证券)。

卖方为ICO代币份额(投资权益证明,也即证券)持有者。

交易场所为线上的ICO代币份额(投资权益证明,也即证券)二级市场交易平台,平台为买卖双方提供投资账户、转让记录登记、虚拟资产托管、项目信息披露等服务。

金融消费者从ICO项目发起人发放的代币份额(投资权益证明,也即证券)的权益证券投资者转换为以特币、以太坊、莱特币等虚拟资产持有者。预期收益来自于持有的ICO代币份额(投资权益证明,也即证券)的价格波动,交易成本为在交易平台和虚拟币钱包提供服务的成本。

四、步骤四

比特币、以太坊、莱特币等虚拟资产持有者,通过虚拟币交易市场,根据当日的牌价把持有的比特币、以太坊、莱特币等虚拟币兑换为法币,退出。

交易结构如下:

卖方为出让比特币、以太坊、莱特币等虚拟资产的持有者。

买方为以法币获得比特币、以太坊、莱特币等的虚拟资产投资者。

交易场所为线上的比特币、以太坊、莱特币等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平台为买卖双方提供价格撮合服务、交易记录、虚拟币钱包、支付通道等服务。

金融消费者从比特币、以太坊、莱特币等虚拟资产持有者转换为法币的资产持有者。预期收益来自于比特币、以太坊、莱特币等虚拟资产价格波动带来的预期收益和不同法币计价之间的汇兑收益。交易成本为在交易平台和虚拟币钱包提供服务的成本。

上述基本流程,会按照各种需求进行一定的组合和调整。比如,洗钱,由于没有实名制和同卡进出的要求,非常方便。再比如,跨境,再比如,税。等等

不明白收益来自于风险,更不明白风险在哪里,就一定是loser!

这次又站在了凛冬悬崖的边缘,面前一片黑暗,背后千夫所指。

事,不是孤立的。你要看为何如此?成因是什么?淮南为橘,淮北为枳的事情还少吗?你以你妈为投资人看看这些行为呢?谁能告诉我市场规则该如何?如何建立呢?

说不清楚就是风险边界不清晰,也就是或许无穷大。互联网之下,风险传递为社会风险的效率无穷大。所以,对于互联网相关的业务,必须依照风险优先考量,成本其次,最后收益的次序来考虑。

本质是,最终我们要预防的是社会的动荡。抑制金融系统风险的最终目的也是要阻止金融冲击要变为社会动荡啊。

这个时候那么多人站出来伸出一个指头高声狂呼-法律和科技!

别忘了,保护不了投资人的公平权利你就保护不了自己。

为何这么复杂的交易结构呢?难道即有的方式无法高效实现这些功能吗?如果仅仅是监管套利的话,那么结果早已铸定!没有市场公共规则,所谓“创新”都是耍流氓,而且,这些还都是懂技术、有文化、会武术的新款。

ICO不过是博傻新套路。

零壹智库推出“金融毛细血管系列策划”,通过系列文章、系列视频、系列报告、系列研讨会和专著,系统呈现“金融毛细血管”的新状态、新功能、新价值、新定位。
 

相关文章


用户评论

游客

自律公约

所有评论


资讯排行

  • 48h
  • 7天


专题推荐

more

第四届中国零售金融发展峰会(共15篇)

《陆家嘴》交流会第6期(共14篇)

2022第一届中国数字科技投融资峰会(共43篇)

2019年数字信用与风控年会(共15篇)



耗时 144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