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栏

【专栏】律师解读:数字货币二级市场交易分析

陈云峰 · 零壹财经 2017-08-11 09:03:38 阅读:32970

关键词:ICO投资者数据风险

文/陈云峰 ICO完成后,其代币将会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对于投资者来说,其获取了代币收益,对于代币来说,随着代币交易频率增加,其受关注度增加,进一步影响代币价值。 数字资产交易所 对于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业务运作,我国均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而对于数字资产交易平台,我国中...

文/陈云峰

ICO完成后,其代币将会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对于投资者来说,其获取了代币收益,对于代币来说,随着代币交易频率增加,其受关注度增加,进一步影响代币价值。

数字资产交易所

对于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业务运作,我国均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而对于数字资产交易平台,我国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等服务的互联网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在电信管理机构备案。一方面,数字资产交易平台需按照规定取得电信资质,另一方面,作为信息发布平台,数字资产交易所为投资者提供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实现投资回报,同时应对数字资产信息的审慎评估,确保信息真实性。

第一,技术安全。一方面,为数字交易提供技术服务的底层技术需具备稳定性、安全性,以便应对高频交易、数字资产存储安全与交易安全;另一方面,建立防护措施以对于外部攻击。

第二,业务审慎。作为信息发布方,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规定,一是要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二是要有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投资者教育。一方面数字资产交易所需对进行投资者教育和风险提示,并在代币上市交易时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加强对ICO投资人的风险提示,建立ICO项目统一的信息披露标准和程序。

第四,反洗钱义务。《通知》中还规定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等服务的互联网站应切实履行反洗钱义务,对用户身份进行识别,要求用户使用实名注册,登记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各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以及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等服务的互联网站如发现与比特币及其他虚拟商品相关的可疑交易,应当立即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并配合中国人民银行的反洗钱调查活动;对于发现使用比特币进行诈骗、赌博、洗钱等犯罪活动线索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这与我国《反洗钱法》中第3条的规定也一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和按照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

数字资产交易

为实现投资收益或者退出,投资者进入数字资产交易所进行币币交易。对于数字资产本身来说,实质上是一种数据资产,以计算代码,计算机程序,比特形式存在,登记于区块链或分布式账本上的虚拟资产,根据我们前面对ICO运作模式的分析,该数字资产实际上具备一定的财产属性,因此,数字资产交易本身即是对有价值的数据进行交易的过程。对于投资者持有的私钥,则代表其对数据的所有权属证明,且数据交易过程具备独有特性。

第一,交易性质。数字代币不应当代表任何权益,否则将会被纳入证券活动监管范围(在上期ICO运作模式中已经分析过),因此,数字资产交易本身就是对数字代币私钥的保管和流通。另外,投资者根据ICO项目本身从项目技术稳定性及先进性、发行机制和通胀风险、发展规划等方面进行评估,从而数字资产具备了“市场价值”。

第二,无涨跌幅限制。不同于证券交易所对股票交易的限制,数字资产市场没有涨跌停限制。数字资产交易24小时开放,而由于其价格易操作性以及全球政策的影响而产生大幅波动,即有可能出现一天价格涨数十倍的情况,另外,其他情形,如比特币的硬分叉等,对数字资产价格也有很大影响。

第三,回购条款。对于一些代币发行人承诺回购的情况,笔者认为,由于并未涉及任何权益保障措施,如登记、交付等情形,故回购不属于《担保法》规定的抵押、质押、留置以及保证,也不属于《物权法》规定的担保物权或者用益物权,即回购不属于《担保法》和《物权法》的调整范围,故回购应属于《合同法》的调整,回购中的权利义务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

除了具备唯一的价值属性外,目前法律未对代币性质作出进一步界定,因此,其在数字资产交易场所中作为交易媒介,并在投资者知悉风险、及自担风险的情况下,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

零壹智库推出“金融毛细血管系列策划”,通过系列文章、系列视频、系列报告、系列研讨会和专著,系统呈现“金融毛细血管”的新状态、新功能、新价值、新定位。
 

相关文章


用户评论

游客

自律公约

所有评论


资讯排行

  • 48h
  • 7天


专题推荐

more

第四届中国零售金融发展峰会(共15篇)

《陆家嘴》交流会第6期(共14篇)

2022第一届中国数字科技投融资峰会(共43篇)

2019年数字信用与风控年会(共15篇)



耗时 195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