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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亚投资者资金该不该由政府兜底?

互联网+ 单仁平 · 环球时报 2015-09-23 阅读:3383

关键词:泛亚投资者兜底

“除了对法律责任人进行追究,确定由谁来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必须是一个法律上站得住脚的裁定。”

 

部分泛亚融资项目日金宝冻结兑现的受害者21日在北京中国证监会楼外集会,抗议泛亚的“欺诈”行为,要求证监会等有关部门予以彻查。这起著名的挤兑危机已经发酵几个月,之前先后在昆明、上海静安区等地发生抗议集会,现在又闹到北京。由于据称拒绝兑付的资金高达430亿元人民币,涉及20个省级区域的22万投资者,缓解这种危机显然具有很高难度。

 

泛亚有色金属投资交易所于2011年成立,有正规手续,但它后来通过日金宝的网上融资显然在合法合规方面存在巨大漏洞。它宣称的年化利率能高达13%,如此高的收益率必然伴随高风险,但其宣传却是保本、零风险、高收益、赎回方便等。

 

除了泛亚经营和政府监管方面的问题,投资者的贪心和天真也是危机发生的重要原因。泛亚许诺的高回报对“活期存款”来说已经离谱到荒诞,有点像是搞“非法集资”的“地下钱庄”了,然而问题是监管机构对它没有及时制止,普通投资者则光数利息了,失去了起码的警惕。

 

因“民间集资”导致的挤兑危机在中国基层社会已发生过多次,事实上,参与各种“集资”的人在信息对称方面得到的保障要远远低于股民,很难洞察危机的临近。对他们来说,危机发生之前往往得不到任何警告,而且一旦发生就难以翻转。

 

但参与者们的“记性” 似乎比一再吃亏的散户股民还要差。关于这一点,无论政府要承担多少责任,那些参与者们所表现的人性弱点依然值得指出。而且很重要的一点是,挤兑危机的受害者们比股市暴跌时的散户股民更缺承受力,金融领域的群体事件大多都是因挤兑危机发生的。

 

泛亚挤兑危机在愈演愈烈,它的解决必须依法依规进行。政府应促进事情朝着尽可能缓解的方向发展,其目的应是把投资者的损失降到最低。把大众投资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应为善后的首要原则。

 

对于已无法挽回的损失部分,更要严格依法厘清责任。除了对法律责任人进行追究,确定由谁来赔偿投资者的损失,必须是一个法律上站得住脚的裁定。法律上的公正不意味着舆论的欢呼,在这个时候,法律应当比舆论更强大。

 

当公司违规经营和投资者警惕不足都比较明显的情况下,泛亚这笔大账不应由国家来埋单。尽管一些投资者表达不满的方式对社会正常秩序有所冲击,但是政府不应在原则问题上妥协。泛亚的事情也不必要低调处理,它应得到充分报道和分析,给今后的投资者带来启示。

 

人们希望泛亚挤兑危机能够以某种方式出现转机,使受损的投资者获得减少损失的希望。但这样的柳暗花明会不会有,要靠杠杆还是运气,似乎很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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