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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后,新金融发展有哪些路径?

互联网+ 投资研究部 · 招银前海金融 2017-07-21 阅读:4064

关键词:普惠金融供应链金融风险新金融监管

四条路径:回归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本源;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扩大直接融资比例;主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摘要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14日至15日在北京召开。本次会议主要定调了金融工作的任务和原则,将工作任务重心放在降杠杆、防风险、协调监管上。

路径选择之一:回归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本源。新金融作为传统金融的有益补充,要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细分供应链领域,凭借金融科技手段助力实体企业得到金融的配套支持和服务;新金融平台应积极推动中小微企业的直接融资,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路径选择之二:大力发展普惠金融。高层强调“要建设普惠金融体系,加强对小微企业、‘三农’和偏远地区的金融服务”。如此明示,既确定了我国普惠金融的性质与发展方向,也寄托着决策层对普惠金融这一全新金融业态的浓浓期望。以大数据风控为主导的普惠金融,将有效的渗透到传统金融服务不到的小微企业、‘三农’和偏远地区。

路径选择之三:扩大直接融资比例。新金融是中国直接融资的生力军,是继资本市场和债券市场之外的第三条融资渠道。为了加强社会股权融资的比重,应着力建设我国多元和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完善多层次架构的股权债权融资市场。

路径选择之四:主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需重点出击以下四个方面:第一,新金融借助金融科技,主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第二,“更加重视行为监管”,填补新金融监管空白;第三,“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新金融更需主动接受无死角监管;第四,新金融需把握风险与创新的平衡。

前言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7月14日至15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自主持会议,强调做好金融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把握4个原则:第一,回归本源,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第二,优化结构,完善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体系。第三,强化监管,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第四,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另外,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协调监管,切实做好防控金融风险,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一、金融工作会议内容梳理

本次会议将对新金融格局产生深远影响,我们认为本次会议的精华如下:

★本次会议规格明显提高

——发言人员规格是历次最高。本次会议上发言的中央领导人包括总书记、国务院总理和国务院副总理,加上其他发言的领导,发言人员规格是历次最高。

——参会人员规格也有较大提升。本次会议还有另外3位常委出席。人大、政协、最高法和最高检的负责人是第二次出席,中央军委和武警部队首次出现。

★工作原则变化:强化服务实体与监管要求

——金融服务实体更加精准、金融监管的要求被大大加强。“要把更多的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意味着国企改革等国家级战略可能会得到金融领域的更多支持。金融监管与宏观审慎监管的表述被提前,监管将加强。政府宏观调控的表述增加,意味着其重要性将上升。

——金融创新、金融对外开放的要求有较大弱化。“金融创新”没有出现在本次会议新闻稿中,未来重要性大概率将让位于金融监管。“金融对外开放”的出现位臵从工作原则变为工作任务,意味着要在管控好境内金融风险的条件下才能稳步推进。

★工作任务变化:重心转向降杠杆、防风险、协调监管

——“服务实体经济是防范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等措施意味着金融去杠杆将继续大力推进。“促进保险业发挥长期稳健风险管理和保障的功能”说明保险业可能仍将是下阶段监管重点。企降杠杆和控制地方债是防风险的重要内容。金融监管由分类监管向集中监管变化。金融开放将调整节奏,党建工作将加强。首次强调“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集中统一领导”,明确了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的重要性。

二、新金融发展的路径选择

本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互联网金融第一次被纳入议题,并强调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提出要坚决整治严重干扰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严格规范金融市场交易行为,规范金融综合经营和产融结合,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强化金融机构防范风险主体责任。在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我们为新金融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做一点未来展望,未来新金融应向以下几个方向发展:

路径选择之一:回归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本源

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金融要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实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1.服务产业链,以技术驱动产融结合

会议上提到“规范金融综合经营和产融结合,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产融结合是实体经济和金融发展的共同需要产融结合,能够实现经营多元化、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新常态下产业调整加快,相关行业企业退出市场,融资需求明显增加,小微型企业集中涌现,原本融资难、融资贵的小微企业融资缺口放大。新金融企业应当深入细分供应链领域,凭借金融科技手段助力实体企业得到金融的配套支持和服务。

具体来说,新金融企业通过引入大数据,可以对上下游企业的生产数据、财务数据、研发投入等这系列数据进行研判,形成数据分析模型,设定出可靠的融资标准;还可以追踪供应链上的企业一系列变动的规律,进而发现新的增值服务点。这样不仅提高了风控的效率和准确率,还能解决征信痛点,让原本信用、信息不足的企业有了获得资金的机会。

2.着重“实质性”合规,引导资金“脱虚向实”

我们认为,新金融的本质仍是金融,凭借互联网技术手段,新金融能更好地满足传统金融机构服务中不能被覆盖或者不能很好便利化的小额融资需求,会为实体经济、中小企业作出应有的贡献。对于互联网金融实施穿透式监管,即透过互联网金融产品的表面形态看清业务实质,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甄别业务性质,即新金融机构是否引导资金“脱虚入实”,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去产能、去库存。新金融机构应引导资金投向实体,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不断改善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服务。

3.拓宽渠道,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

新金融平台为中小微企业的直接融资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覆盖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的小微企业、“三农”和偏远地区。比如,商业保理是众多传统融资渠道无法覆盖的中小微企业的新型融资方式,能够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新金融企业通过市场化的金融服务模式创新,成为沟通商业保理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的桥梁。另外,小贷的目标群体是中小企业和低收入人群,而这也正是脱虚向实、支持实体经济的需要。针对小贷公司再融资难的问题,可与新金融平台合作,通过债权转让的形式在平台上进行交易,助其实现再融资;另外,部分小贷客群来自县域乃至农村,许多个人和小微企业主目前仍缺少线上数据,与大数据服务平台共享征信,完善小微征信体系,才能更好防范金融风险,抵御金融事故。

路径选择之二:大力发展普惠金融

在这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高层强调“要建设普惠金融体系,加强对小微企业、‘三农’和偏远地区的金融服务”。如此明示,既确定了我国普惠金融的性质与发展方向,也寄托着决策层对普惠金融这一全新金融业态的浓浓期望。

在新金融变革时代,互联网金融进入发展井喷期,然而互联网金融并非简单的金融互联网化,而是把金融与互联网密切融合后催生反应达成质变的产物,全面促进了普惠金融发展。

关于新金融建设普惠金融体系的路径,我们认为新金融必须是普惠的。新金融最大的变革是对传统金融二八定律的颠覆,以往金融机构只要服务好20%的大客户就可以获得80%的利润,而新金融突破了传统金融的界限。我们判断实现路径如下:

1.借力金融科技是普惠金融的必由之路

新金融环境下要做普惠金融,必须找到低成本、可持续的模式。目前制约普惠金融发展的症结在于变动成本高,而科技公司正好可以助力金融机构改变自己的成本结构、并通过贷前、贷后管理降低信用风险,优化服务能力。新金融应该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通过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的运用使资金融通时间、空间和数量边界得以扩展,服务目标也精准细分到各个群体,这样新金融的各类技术创新成果才能在普惠金融这个细分领域中得到充分的展现。

但是,科技公司本身做金融服务是难以满足普惠金融的需求的。实现普惠金融,传统金融机构的力量不可或缺,他们应该是推动普惠金融的主力。传统金融机构如果能够通过科技赋能,将线下优势与线上打通,将很快发挥出最大的效能。

2.加大产品设计研发力度适应新金融环境

以金融产品为动力是金融互联网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基本措施,因此要加大产品的研发力度,关注产品的创新性的同时还要对人力、财力与物力等方面予以充分全面的考虑,在产品创新的过程中以技术驱动产品设计场景化。从产品设计差异化的角度看,普惠金融要求根据客户的需求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需求定制化,并提供给客户更为便捷的服务,这也就是说,要以客户的具体消费情况为基础,在对创新产品进行设计时要关注其针对性,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提升客户对产品的满意度。

3.加强普惠金融的风控能力

新金融的浪潮下对普惠金融发展进行有效的推进,必须对风险管理进行不断加强。不管是传统金融还是新金融,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的金融服务是其得以生存发展的根本基础,而有效的风险管理则是其持续发展的保障。在新金融环境下发展普惠金融的过程中,必须要予以风险管理足够的重视,要充分发挥大数据的作用,不断提升大数据的分析处理能力,以数据分析结构为依据,对风险进行有效把控,实现普惠金融发展的安全稳定进行。

在现阶段新金融的底层技术已经开始革命性的创新的时代,要充分吸纳前沿技术成果,如将区块链、风控决策引擎等技术成果引入普惠金融的风险控制中来,通过共识算法、安全技术和新风控决策分析系统打造的信任机制和风控平台,解决新金融环境下普惠金融的痛点。

4.注重基础设施和基础设备的铺建

特别在广大农村地区,普惠金融所需要的电信基础设施以及金融基础设施还非常薄弱,金融业开展普惠服务的成本还非常高昂,同时,使用移动智能设备还没有成为农民的习惯,致使普惠金融服务的进入也较为困难的情况。因此,新金融的普惠金融建设,需要将改善农村金融支付环境视为重中之重,鼓励银行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面向农村拓展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的广度和深度,支持有关银行机构在乡村布放POS机、自动柜员机等各类机具。为了鼓励农民更多地使用PC以及移动智能终端,政府可以仿照支持家电下乡的优惠政策,实施IT产品与服务下乡的财政贴补政策。

路径选择之三:扩大直接融资比例

本次会议秉承了第4次金融工作会议的内容,仍然强调发展直接融资,改善我国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比例不协调的问题。

数据显示,在美国,直接融资市场占全国的70%左右,较好地满足了社会融资需求,而中国直接融资份额只占30%左右,中国直接融资市场发展空间巨大,这也是中国新金融发展势头遥遥领先全球的主要原因,中国直接融资的巨大缺口,为新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这是其他任何国家都望尘莫及的。

近10年我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其呈现一些特点,比如基础资产以企业端的债权为主,占比高达92%,相比之下,欧洲和美国市场则以个人消费类贷款为主,占比分别为69%和90%。如此来看,我国的个人消费类贷款证券化还有非常巨大的释放空间,而新金融在此方面恰可大有可为。根据人民银行的统计,2015年末我国居民部门消费信贷余额(除去住房贷款)为18.9万亿元,同比增长23.3%,是一般贷款增速的1.6倍,预计2019年将达到41.1万亿。

以消费贷款为基础资产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延伸来看,目前场外ABS等空间也不可限量。鉴于传统交易所和银行间市场开展ABS业务市场规模受限,效率不高,互联网化程度偏低等局限,新金融平台可以有效弥补不足。

新金融是中国直接融资的生力军,是继资本市场和债券市场之外的第三条融资渠道。为了加强社会股权融资的比重,应着力建设我国多元和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完善从主板、创业板、新三板至区域性股权市场多层次架构的股权债权融资市场,引导资金合法合规的进入场外市场进行优质项目的挖掘,新金融在此方面更能发挥优势,支持实体经济建设。

路径选择之四:主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科学防范,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着力完善金融安全防线和风险应急处置机制。会议强调,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要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强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有利于在前期金融风险综合治理的各项举措的基础上,主动防范和化解风险,切实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稳定。

实践中,新金融更应主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参与正在发生的金融变革。科技驱动下的新金融体系不应当只关注自身盈利,而是更需要致力于利用技术优势,以更有效率、更为精准的方式支持实体经济、关注解决社会问题。我国金融业近年来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持续为实体经济和人民群众提供支持和服务,国际竞争力也得到大幅提升,但风险隐患仍不容忽视,部分金融机构通过资金多层嵌套实行监管套利,在体系内加杠杆实现快速扩张,同业、资管、表外以及影子银行等相关业务迅速扩张,累积了一定的风险。新金融未来主动防范和化解风险,需重点出击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新金融借助金融科技,主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区块链和大数据风控突破了传统模式的局限,降低了人为偏差和道德风险。传统的风控技术,多由各机构自己的风控团队,以人工为主的方式进行经验控制,耗费人力的同时存在认为偏差及道德风险。而基于区块链和大数据技术的金融科技,降低了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突破了传统风险控制模式的局限,在利用更充分的数据的同时降低了人为偏差及道德风险,是金融机构创新传统金融风控模式的变革利器。

第二,“更加重视行为监管”,填补新金融监管空白。所谓行为监管,是区别于机构监管(银行归银监会管、保险公司归保监会管、证券基金公司归证监会管)来说的,从被监管主体的金融行为属性来对应监管机构。举个例子,一个新金融集团,涉及到类证券的业务,便要接受证监会相应文件的管辖;涉及到类信贷业务,便要接受银监会的管辖;涉及到类保险的业务,则接受保监会的管辖。由机构监管过渡至行为监管后,监管套利的空间便大大缩小了,毕竟,金融业务的创新,本质上很难脱离存贷汇债股的范畴,也就不会出现真正的监管空白。

第三,“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新金融更需主动接受无死角监管。新金融要主动把所有业务纳入监管,而非逃避监管。各监管部门制定的监管规则不同,虽然具有很多共同的属性,却没有形成共同的监管规则。新金融要主动规避诸多监管套利以及由此产生的跨界风险,主动接受监管。

第四,新金融需把握风险与创新的平衡。从会议精神看,对监管者的考核注重的是“风险防控”,而非“金融创新”。所以,也就容易产生一些潜在问题,即风险与效率(创新)的天平是否会失衡,是否出现过度强调风险而忽视效率(创新)的现象?而创新是新金融的生命,把握风险与创新的平衡发展,才是新金融需要后续完善跟进的。

新金融体系的发展趋势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对未来一段时期金融工作的整体要求是一致的。在后续工作中,应当更加注重防范风险,不断加深对金融规律的理解,全面提升自身的科技水平和综合能力,以高度的敬畏之心和专业水准,为未来我国新经济、新金融的发展创造价值,贡献自己的力量。

综上,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的资金需求、三农亟待转型的金融扶持等都是互联网金融赖以发展的基础,在合规的基础上,借助金融科技手段去实现这些金融需求是新金融平台的发展出路。

三、新金融机构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金融机构作为资本市场具有效率和活力的一环,为企业提供多样化的直接融资服务,是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一方面,传统金融机构满足大型优质企业融资需求;另一方面,无论是近年来激增的消费需求,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的资金需求,三农亟待转型的金融扶持等,都是传统金融机构无法覆盖到的需求,也是互联网金融赖以发展的基础。

第一,需求决定市场,在监管层面的指导下顺应市场需求,这是金融业发展的永恒规律。目前各金融机构所提供的产品大都是较为基础的融资服务,且其授信标准门槛高、效率较低;而投资方和融资方的需求是多样化的。在合规的基础上,新金融机构通过尝试设计创新性产品以满足各方不同层次的需求,可以满足不同机构的风险偏好;除了交易模式灵活,便利性和高效性也满足了各融资方的需求。

第二,针对消费金融、小贷等典型的数据密集型行业,大数据、云计算等金融科技手段是必要发展条件,掌握了大数据风控能力、更精准的数据分析以及更贴心的定制产品的新金融机构更具条件发展场景类金融;且传统金融机构授信门槛高,不利于发展普惠金融,新金融机构更能着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第三,着重“实质性”合规。透过互联网金融产品的表面形态看清业务实质,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甄别业务性质,即判断新金融机构是否引导资金“脱虚入实”,是否服务实体经济,去产能、去库存。符合“实质性”合规的业务,监管应给予保护和鼓励。

最后,监管应该要有变革意识,主动适应新金融环境。在一个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中,发展传统金融的同时,也应该鼓励发展各类新型金融机构;在不断完善新金融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环境的同时,也应该给予新型金融机构平等的地位和适当的发展空间。政府应该提供制度与政策上的支持,让新型金融机构和传统的金融机构形成错位竞争,合作发展;让整个社会各个阶层、群体,都能够享受到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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