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贷

浙商银行发文回应国诚金融 称其发布虚假言论

网贷 东东 零壹财经 2017-04-06

关键词:浙商银行资金存管国诚金融风险保证金金融

浙商银行表示,上海国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声称我行将其风险保证金“挪为他用”,这与事实情况严重不符,属于虚假信息。
今日,浙商银行发布公告对国诚金融此前在清明发布的相关公告进行回应。

浙商银行表示,“上海国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声称我行将其风险保证金‘挪为他用’,这与事实情况严重不符,属于虚假信息。”另外,“国诚金融根据与我行签署的存管协议存入我行的人民币500万元风险保证金至今仍在该公司风险保证金存管账户,且该账户目前已被法院冻结。后续,我行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法院指令及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操作。”

清明期间,国诚金融连发五条公告,对国诚金融兑付情况和资金状况进行说明。

在公告三中,国诚金融表示浙商银行在2016年6月国诚金融将500万保证金汇至指定账户后,浙商银行未经我司允许且事后未通知我司,擅自将上述保证金转至浙商银行内部账户,任由浙商银行挪为他用。

国诚金融公告中还表示,2016年12月23日,浙商银行主动找到公司,声称,浙商银行通过技术手段,使得公司存管资金躲过法院的查封,投资人诉讼冻结的仅是账户额度,非保证金。为了防止同样事件的再次发生,要求解除存管,将保证金尽快退回。同日,浙商银行与国诚金融签订《终止资金存管业务合作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国诚金融应在2017年1月15日前结清全部的存管标,浙商银行将保证金退还至我司指定账户专用于投资人的兑付。国诚金融结清存管标后,浙商银行却拒绝履行保证金的退换义务。

公告原文如下:

关于对国诚金融发布虚假信息公告的声明

2017年4月1日,上海国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诚金融”)发布公告,声称我行将其风险保证金“挪为他用”,这与事实情况严重不符,属于虚假信息,我行特此郑重声明:

我行作为一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严格按照《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开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为客户提供充值、投资、放款、还款、提现等一站式专业服务。国诚金融根据与我行签署的存管协议存入我行的人民币500万元风险保证金至今仍在该公司风险保证金存管账户,且该账户目前已被法院冻结。后续,我行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法院指令及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操作。

对于国诚金融发布虚假言论的行为,我行保留追究其一切责任的权利。

浙商银行上海分行
2017年4月6日


零壹智库推出“金融毛细血管系列策划”,通过系列文章、系列视频、系列报告、系列研讨会和专著,系统呈现“金融毛细血管”的新状态、新功能、新价值、新定位。
 

上一篇>北京出台最严网贷整改细则,涵盖金融交易所模式等方面

下一篇>陈一舟的金矿!人人出售部分SoFi资产套现9190万美元


相关文章


用户评论

游客

自律公约

所有评论

主编精选

more

专题推荐

more

第四届中国零售金融发展峰会(共15篇)


资讯排行

  • 48h
  • 7天



耗时 157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