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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互联网金融行业回顾

互联网+ 未央研究 零壹财经 2016-12-31 阅读:7825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监管P2P支付众筹区块链

盘点2016年互联网金融监管法规动态以及P2P、支付、众筹、互联网保险和区块链等业态的发展情况。

2016年,是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合规年,国家各部门和地方政府颁布了多项法律法规,采用多种政策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2017年,我们相信,互联网金融行业将以更稳健、合规和创新的方式发展!

在此,未央研究盘点了2016年监管法规和重点业态的发展动态,回顾行业发展。

2016,再见~2017,你好!

监管法规动态 

国务院等

1月:国务院针对互联网金融口径转变

1月27日,国务院发布中央一号文件《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要求引导互联网金融、移动金融在农村规范发展,这是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到互联网金融。

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三次将互联网金融写进政府工作报告,李克强总理指出,要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政府工作报告还称:中国今年将严厉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和证券期货领域的违法犯罪。

3月17日,《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发布,要求发展普惠金融和多业态中小微金融组织,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构建大数据征信体系和多层次支付体系。

6月20日,李克强总理到建设银行、人民银行考察时提出: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遏制非法集资、非法金融活动,做好前瞻性调控和应急性管理,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7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要求“引导和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4月:国务院组织14部委开启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

4月14日,国务院组织14个部委召开电视会议,将在全国范围内启动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等有关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整治,为期一年。

10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同时,还有银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了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非银行支付机构等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6月:人大通过《民法总则(草案)》  网络虚拟财产将正式受法律保护

6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首次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提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议案的说明。其中有对网络虚拟财产、数据信息等新型民事权利客体做出规定,意味着网络虚拟财产、数据信息将正式成为权利。

7月25日,北京海淀法院发布通报称,法院接到币贝网用户施先生诉讼状,因存于币贝网用于理财的比特币被盗,施先生将币贝网的营业者北京币贝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共计41万余元,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8月:国务院、地方促进金融创新

8月8日,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规划》提出促进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建设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等。

7月2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积极推广“互联网+信用三农”新模式的重要性,要通过互联网众筹为创新型农业企业、农户、农产品筹集资金。

8月15日,山东省发布《科技服务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提出山东省将组建科技金融联盟,搭建省级科技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支持济南市建设山东省科技金融中心。

12月: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

12月19日,国务院发布《 “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推进供应链融资、科技保险等金融产品创新,落实加强网络信息保护和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加快推动制定网络安全、电子商务等法律法规。

此外,12月28日,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首次列入了区块链技术。

中国人民银行

1月:P2P接入支付清算协会风险信息共享系统

1月,金信网等40多家互联网金融企业接入支付清算协会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信息共享系统,这是该系统的第二次开放。该系统于2015年9月正式上线,可将各个互联网金融平台分散的数据有机整合起来,形成借款人信息共享机制,有效避免“一人多贷”等不良现象的发生,解决了困扰行业已久的‘黑名单’共享问题。

11月10日,在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的支持下,腾讯财付通、蚂蚁金服支付宝、百度金融、京东金融以及美团大众点评共同发起“金融风险信息共享联盟”,联盟成员将共享各平台中积累的金融风险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平台发现的欺诈交易、违法违规交易案例,以及从事违法违规交易的个人、商户、网站、应用程序等。

1月:央行注销部分公司支付许可证

1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公告称已经依法注销上海畅购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业务许可证》,因该公司存在大量挪用客户备付金、伪造财务账册和业务报表等严重违规行为。

据悉,此前,央行已注销浙江易士和广东益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之后央行还注销了中汇支付的互联网支付许可。今年还有北京润京申请终止支付业务,并获得央行批复。此外,央行还对快钱拉卡拉等多家机构进行了处罚。

3月:央行与地方排查整治“首付贷” 禁止“众筹炒楼”

3月初,央行开会强调银行必须严格遵守房贷风控规定,要求银行加强审查首付资金的来源。3月12日,央行行长周小川、副行长潘功胜在两会中明确表态不能做首付贷两天之后,有17家平台停止了首付贷相关业务。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中国七部门联合出台新政,要求中介机构不得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3月9日,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发通知要求会员单位尽快上报涉及“首付贷”或其他高杠杆房贷的具体情况。

3月25日,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发布意见,明确申明“严禁互联网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从事首付贷、众筹购房、过桥贷等金融杠杆配资业务”。

4月18日,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发布通知,要求协会各会员、观察员机构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自即日起全面清理、停止新增“首付贷”类业务,存量业务妥善消化和处置。

此外,广州金融业协会在4月20日也叫停了“首付贷”、众筹购房等金融业务。

3月:央行调整银行卡刷卡手续费

3月18日,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通知,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从总体上较大幅度降低收费水平。据初步测算,各类商户每年合计可减少刷卡手续费支出约为74亿元。此次银行卡刷卡手续费政策自2016年9月6日起正式实施。

3月:央行、银监会发布《关于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的指导意见》

3月,央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大对新消费领域金融支持的指导意见》。推进消费金融公司设立常态化,鼓励消费金融公司针对细分市场提供特色服务,加大对养老家政、健康医疗、信息网络、绿色消费、汽车金融、旅游休闲、文化体育、支付服务等新消费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推进相关业务的资产证券化。

此后,我国批准设立了长银五八消费金融公司、哈银消费金融包银消费金融公司等多家公司。

6月:央行、银联规范支付标准

6月,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技术标准工作委员会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标准体系》,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标准体系规划了未来五年乃至更长一段时间我国支付机构所需标准。

11月9日,央行下发了《中国金融移动支付 支付标记化技术规范》行业标准的通知,强调自2016年12月1日起全面应用支付标记化技术,支付标记化技术是从源头上封堵信息泄露的重要方式之一。

12月12日,中国银联正式推出银联二维码支付标准,主要包括《中国银联二维码支付安全规范》和《中国银联二维码支付应用规范》两个规范,确保支付过程中账户信息及支付资金的安全性。

7月:《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生效

7月1日,《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正式生效。对于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支付账号管理,新规明确规定“针对互联网支付机构个人账户采取分类监管”的要求。

5月,央行营管部在北京范围内全面开展互联网支付机构Ⅱ类、Ⅲ类个人支付账户实名比例的核查工作,并要求各支付机构在做好自查和业务系统准备的基础上,积极配合现场核查工作。

此外,12月1日,央行关于个人银行账户实行分类管理的新政正式实施。

8月:支付机构均获续牌 部分机构业务遭裁减

8月12日,2011年5月获得国内首批第三方支付许可证的支付宝、银联商务等27家机构全部获得续展,有效期仍为五年。不过,曾因严重违规或风险事件而吃到罚单的部分机构,此次被调减了支付业务类型或覆盖范围。央行同时明确表示,未来一段时间内原则上不再批设新机构。

8月29日和12月20日,央行又公布的12家和53家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决定。

10月: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等工作实施方案

10月13日,人民银行等17部门联合发布《通过互联网开展资产管理及跨界从事金融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结合从业机构的持牌状况和主营业务特征,明确了整治工作职责分工。

同日,人行等13部门印发《非银行支付机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方案称,正组织筹建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清算平台。将研究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技术支持系统。将加快推进互联网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11月:互联网金融整治进入清理整顿阶段

11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在第一阶段摸底排查工作的基础上,全国初步确立清理整顿阶段的重点对象。下一步,各地将根据重点分批次检查、整顿。

其中,上海地区现场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查合同、查账目、查资金”;广东省将按照规模大小由省市区分三级进行检查,是否完成客户资金与平台资金分账管理成为此次现场检查中的重点。

11月:央行将入股网联平台

11月,央行将牵头并入股网联平台,该平台预计于明年3月31日上线。各参与方将共建共享网联平台,任何一家第三方支付机构入股份额最高不会超过10%,而份额的大小,将与其参与“网联”的建设程度挂钩。

12月:央行印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

12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指出金融机构应建立个人金融信息数据库分级授权管理机制;在中国境内收集的个人金融信息处理分析应在中国境内进行,金融机构不得向境外提供境内个人金融信息。

据悉,6月,有女大学生用裸照获得贷款,当发生违约不还款时,放贷人以公开裸体照片和与借款人父母联系的手段作为要挟逼迫借款人还款,此后有大量女学生不雅照流出。今年8月,山东发生准女大学生徐玉玉近万元学费被骗光猝死事件,引起了人民群众对信息安全的关注。

10月19日,深圳警方曾展开大规模的集中打击整治骚扰信息专项行动,并清查了18个涉及骚扰信息违法犯罪窝点。

12月:央行法定数字货币原型方案初定 研究所已成立

12月28日,多位消息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确认,央行数字货币研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记者独家获悉,央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原型系统Demo有望在春节后推出。此前,央行发行法定数字货币的原型方案已完成两轮修订。

另有知情人士称,直属央行的数字货币研究所也已于今年12月正式成立,由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筹备组组长姚前担任所长。

银监会:

1月:银监会点名3M互助金融系非法机构

1月18日,银监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四部门发布风险提示,“MMM金融互助社区”及类似金融互助平台和公司未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系非法机构,具有非法集资、传销交织的特征,此后银监会也曾多次发布类似风险提示。

8月:银监会向银行下发P2P资金存管指引

8月13日,银监会向各家银行下发了《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提出“存管银行不应外包或由合作机构承担,不得委托网贷机构和第三方机构代开出借人和借款人交易结算资金账户。”

据悉,12月,有P2P平台称收到民生银行北京分行终止合作的协议。

8月: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8月24日,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公布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依法、适度、分类、协同、创新”的监管原则,要求对业务经营活动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对客户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限制借款集中度风险。

10月:银监会公布《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10月13日,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十四个部委联合印发了《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原则,范围和重点,标准措施和职责分工。

证监会:

1月:新三板暂停所有类金融机构挂牌

1月19日,全国股转系统(新三板)继暂停私募股权基金挂牌后,又把暂停的对象扩大到包括小贷公司在内的所有类金融机构等。9月5日,全国股转系统发布了私募基金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等六类金融企业挂牌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信息披露要求。

3月:证监会紧急叫停P2P“私募拆分” 广东等地响应

3月18日,证监会宣布加大对违规开展私募产品拆分转让业务的查处力度,并称“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处理”。

5月,广东证监局发布通知指出,自查机构登记与产品备案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是否从事P2P、众筹等与私募基金业务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等。

7月15日,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重点加强对违规宣传推介和销售行为、结构化资管产品、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供投资建议、开展或参与“资金池”业务等问题的规范。

10月:证监会公布《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10月13日,证监会等15部门联合公布《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将互联网股权融资活动纳入整治范围,重点整治互联网股权融资平台以“股权众筹”等名义从事股权融资业务,以“股权众筹”名义募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8类问题。《实施方案》要求证监会作为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专项整治。还要求专项整治工作分为摸底排查、清理整顿、督查和评估、验收和总结四个阶段。

11月:证监会开启排查邮币卡互联网交易所

11月25日,证监会发言人邓舸表示,近期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已作出部署,各地正在对地方各类交易场所进行摸底排查。这是继2014年各地清理整顿贵金属交易所之后,今年监管层对各类交易场所开始的新一轮监管,而存在大量混乱操作、违规行为的邮币卡交易市场将成为监管层关注的重点。

保监会:

1月:保监会与地方严查非法集资

1月7日,保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险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通知》,作出各保险机构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将非法集资风险防控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等要求。

4月27日,保监会召开座谈会,将组织全行业启动保险业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组织保监局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轮动检查,进一步强化保险机构的主题责任等。

3月14日,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出台《指导意见》,针对各类带有非法集资性质的资金广告。

4月5日,上海市政府将暂停注册的公司范围从“互联网金融”扩大到整个“投资类”公司。同月,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意见提出多项措施,以遏制非法集资高发态势。

6月15日起,北京市11个部门联合加强非法集资活动中金融投资理财类广告监管。

8月12日,深圳市拟在深圳辖区内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排查对象主要是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

1月:保监会2次收紧网贷保证保险

1月29日,中国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保险公司严格遵守偿付能力监管要求,确保业务规模与资本实力相匹配。《通知》还要求保险公司审慎选择合作的互联网平台,不得与存在提供增信服务、设立资金池、非法集资等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互联网平台开展合作。

12月22日,保监会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对保险金额控制明确了监管要求,即保险公司应在内部管控制度中对投保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分别设定不同的累计最高承保金额。

4月:保监会印发《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4月,中国保监会联合十四个部门印发了《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此文件于10月13日正式对外公布。《方案》对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关注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跨界开展业务,要求重点查处和纠正保险公司与不具备经营资质的第三方网络平台合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行为;还关注非法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重点查处非持牌机构违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互联网企业未取得业务资质依托互联网以互助等名义变相开展保险业务等问题。

6月:保监会启动互联网保险专项整治

6月,保监会拟在全国范围内启动有关互联网保险领域的风险专项整治,相关通知近日被下发至地方保监局及相关保险公司。主要包括摸底整治从事互联网保险和类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机构的经营资质,排查重点锁定人身险、财产险和非法经营等几大分领域。

10月13日,中国保监会联合十四个部门公布了4月印发的《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6月:保监会批准筹建相互保险社

6月,中国保监会正式批准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汇友建工财产相互保险社和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筹建,标志着相互保险这一国际传统、主流的保险组织形式即将在我国开启新一轮实践探索。

12月:保监会开展网络互助保险业务专项整治

12月26日,保监会决定开展以网络互助计划形式非法从事保险业务专项整治工作。据悉,根据2016年4月保监会印发的《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互联网企业未取得业务资质以互助名义变相开展保险业务是专项整治的重点工作之一。

11月3日,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也曾表示,将查处非法网络互助平台,严查以“公益”名义非法从事保险业务。

协会:

3月:北京网贷行业协会、江苏互联网金融协会上线产品登记系统

3月23日,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公开发布了“产品登记&信息披露系统”。该系统“产品登记”一项,旨在通过对网贷平台的金融产品信息进行登记,完成产品信息登记及资金结算流水记录。

4月,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出台了《江苏省网贷平台产品模式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对网络借贷平台高管人员的管理指引办法(暂行)》。要求会员单位中网贷平台在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时,应对所发行互联网金融产品类别、业务模式进行事前备案;并要求协会会员单位,网贷平台的高管人员必须实行信息报备和监督管理,协会将对上报的高管人员信息进行统一整理并存档。

之后,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深圳市金融办也宣布将建从业人员黑名单。

4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上海、广东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推进P2P信披工作

4月22日,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召开座谈会,对网络借贷会员单位落实《上海个体网络借贷(P2P)平台信息披露指引》的相关情况进行统计,并就信息披露评分标准及公示内容进行探讨。

8月5日,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式启动网络借贷平台综合管理系统——“明镜”系统,各会员单位要按照相关要求尽快主动对接,全面、高效、及时对外披露平台运营信息。

10月2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式发布《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标准(T/NIFA 1—2016)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息披露自律管理规范》。包括强制性披露指标逾65个、鼓励性披露指标逾31项,涉及从业机构信息、平台运营信息与项目信息等三方面。

6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式成立

6月22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获得民政部批复,这意味着,“国字头”互联网金融协会正式获批成立。同月,协会表决通过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自律惩戒管理办法》。

9月7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官方网站正式上线,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也同步上线。

11月14日,协会成立统计分析专业委员会,其主要职责包括对协会互联网金融统计工作进行总体战略规划等。

12月1日,协会成立惩戒委员会和申诉(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对行业相关职业道德守则、从业准则及规章制度的研究与建设工作进行审议和批准;对协会直接查处的违规行为实施惩戒。

12月16日,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互联网金融标准工作组成立,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担任组长单位。

其他部门:

2月:公安部组建非法集资登记平台,对“e租宝”投资人开放

2月13日,公安部组织建设的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即日起正式启用,并首先对“e租宝”及其关联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件的投资人开放。截至3月底,已有超过18万人次在平台登记,且登记人数在继续增加。

4月27日,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检等14部委组织召开座谈会宣称,广告管理将成为部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之一。部际联席会议将于5-7月继续开展全国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

据悉,今年还有规模340亿的中晋资产爆雷,并出现了P2P行业现首例民告官案:e速贷投资者控告惠州警方。

4月:央视、江苏等地整顿互联网金融广告

4月8日,央视广告部审查科要求集资类金融广告在投放前,需要向央视出具银监会的证明文件。

4月13日,工商总局等17个部委出台有关互联网金融广告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将会同金融监管部门,抓紧制定金融广告发布的市场准入清单,研究制定禁止发布的负面清单和已发设立的金融广告发布事前审查制度。

其实,早在2015年9月, 宁波市就全面叫停了互联网金融及线下理财平台广告。

4月:教育部和上海等地整治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平台

今年4月、6月23日、8月和10月10日,教育部多次发文要求加大不良网络信贷监管力度,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实时预警机制,8月时还强调采取“停、移、整、教、引”五字方针,要求对校园贷进行整治。

11月,中国银监会、中央网信办、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校园网贷业务机构的监管力度。

8月4日,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上海金融信息行业协会召开座谈会,呼吁各平台应自觉遵守“五要五不”共10条规则。

同月,重庆市金融办、市教委、重庆银监局联合发文,为金融机构、高校列出8项负面清单,规范校园网贷行为。

8月30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下发《通知》,要求必须审查学生借款用途,“除助学贷款、创业贷款等有助于学习工作的贷款业务外,各企业不得向借款学生提供其它用途的贷款。”

9月7日,广州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通知要求所有在广州注册或开展校园网贷业务的网贷信息中介机构,须遵守“八项不得”规定,并彻查开展自查和整顿工作。

7月:工信部下发《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涉及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等

7月5日,工信部下发《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通知指出,利用“互联网+”,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规范发展网络借贷、股权众筹和实物众筹等。通知还指出,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银行等金融机构,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及普惠金融,推动互联网金融规范有序发展。

8月26日,工信部下属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成立国家互联网金融安全技术专家委员会,委员会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监管提供有力技术支撑,为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提供安全技术支持。之后,委员会上线了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和国家级互联网金融数据监测平台。

9月:民政部捐助型众筹模式受认可

9月1日,我国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实施,规定没有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个人和组织不得在网上公开募捐。《慈善法》将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的指定权授予民政部。

民政部8月22号公示首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遴选结果,轻松筹以捐助众筹平台身份入围13家平台名单之列,说明捐助型众筹明确了主管部门,模式已经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认可。捐助型众筹在各个众筹类型中突出重围,率先被认可,同时也率先走出众筹监管空白困境。

地方政府:

1月:各地暂停注册互联网金融公司

1月12日,北京、深圳、安徽等地工商部门暂停“投资”类企业的登记注册工作。

其中,深圳市从1月1日起,暂停新增互联网金融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的商事登记注册。

宁波在2015年11月就暂停受理企业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财富管理等内容的类金融公司的登记注册。

5月,浙江省提出允许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使用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字样,非金融机构以及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字样。

8月9日,广州市工商局公开征求意见,要求咨询类企业及其他非金融类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金融”“借贷”等文字和近似内容。

1月:重庆划定P2P风控“军规” 严格执行“十不准”

1月初,重庆地方版网络借贷风险防控通知正式出台。通知给P2P平台制定了10条“军规”,并要求以前未开展P2P业务的机构和新设的网络平台机构,在国家有关部门关于P2P网络借贷监管办法正式发布前,继续停止开展P2P网络借贷业务。

6月,重庆市政府下发《专项方案》,确保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十不准”负面清单管理政策落实到位。

7月28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针对重庆要素市场的风险防控,划定16条“红线”,比如不得开设网络借贷中介公司(P2P)等。

1月:江西、陕西、河北等地发布互联网金融发展指导意见

1月26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互联网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重点工作包括设立互联网金融发展基金,建设互联网金融产业园等;之后,陕西省也出台意见并设立专项基金。

北京在“互联网+”实施意见中,将P2P、股权众筹列为重点;河北省、西安市则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上市。

2月17日,上海发布《上海市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意见》,21个专项中多个重点领域亟待发力。

6月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互联网+”行动计划(2016-2018年)》,提出加大互联网金融企业培育力度,到2018年,培育发展一批有影响力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构建一批互联网金融创新集聚区,支持有条件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探索资产证券化等。

1月:广东、上海支持股权众筹融资试点

年初,广东公示了《关于评选广东省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机构首批试点的公示》,《公示》显示,有11家平台获得首批试点资格,广东省将为试点平台提供ICP认证、投资权益流通、资金第三方监管等共计九个方面的政策支持。

4月,国务院印发了《上海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方案》,要求上海通过2-3年的努力,在十个方面先行先试重点突破,加快建设科技创新中心。要求银监会、人民银行牵头,争取新设以服务科技创新为主的民营银行;同时选择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试点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股权和债权相结合的融资服务方式,与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实现投贷联动;支持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设立科技创新专门板块,支持上海地区为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创造条件。

2月:P2P自查开启 北京督促平台月内提交整改方案

2月,北京市东城区金融办要求网贷公司上交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对辖区内与会的P2P平台下发了自查表,自查表主要包括平台的业务逻辑、运营情况、资金管理状况以及税务方面的信息等,本次自查结果将作为下一步网贷机构管理和服务的基础。

3月:上海、广州、深圳排查融资租赁风险

3月1日,上海市租赁行业协会发布通知,表示将对是否存在直接从事或参与互联网、投资理财、小额贷款、融资担保等业务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行为。

4月29日,广州市融资担保行业协会发布通知,禁止融资担保公司参与P2P网络平台业务。

7月,深圳市下发通知,要求对融资性担保公司(分公司)逐家进行现场检查,并现场填写排查情况表,计划于9月底之前形成总结报告。

4月:各地政府落实地方网贷专项整治方案

4月22日,多地地方银监派出机构召开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部署培训工作相关会议,要求实现“一户一档”后,网贷机构将被分为三个档次:合规类、整改类、取缔类。

其中,北京地区依据股东背景等主要分为三类,并扶植一批明星企业,并给明星企业合规性的实验任务。6月24日,北京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指出,网贷协会要按照北京市“1+3+N”自律管理模式。此后,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调解中心正式成立。10月1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实施方案》,提出将采取“穿透式”监管方法,按照“一企一策”原则,针对具体问题,研究制定不同清理整顿意见。

6月,上海将摸底排查任务落实到区县进行。6月8日上海证监局印发了《通知》,要求期货公司不得以自有资金投资P2P平台销售项目。

11月1日,重庆市金融办下发通知指出规范网贷业务平台合作,包括网络小贷公司不能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对公司自身的融资活动等。

5月:广州等地开启P2P整治活动

5月6日,广州召开全市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会议,会上称将加强互联网金融平台尤其是P2P机构的风险控制和处置,重拳打击打着“互联网金融”幌子的非法集资活动,并建立了黑名单制度和群众举报奖励机制。5月15日,厦门市公安局表示将联合市金融办等部门研发推出“厦门市金融风险防控预警平台”,互联网金融将迎来“天罗地网”式监控。

6月:福建发布互联网金融自律倡议书

6月19号,2016海峡两岸互联网金融大会暨大数据金融峰会在福州召开,福建海峡银行中国银行等机构共同上台签署了福建省首份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倡议书,自律书提出了互联网金融业自律的9条“军规”。

7月:江苏推新版P2P投资指南

7月12日,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推出新版P2P投资指南。在经典案例更新中,出现了多家P2P平台身影,如揭开平台伪资金托管虚伪面纱的“爱增宝事件”,以及2016年5月份刚发生的北京网贷平台“汇投资”典型跑路事件。

8月:银监会、地方金融办进场地方网贷平台调研

8月30日获悉,继8月24日银监会等四部委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管理办法》,地方银监局和地方金融办已对地方网贷平台进场调研。一位四川网贷平台口贷网的高管称,其在8月30日接待了来自四川银监局和地方金融办的进场调研,主要听取其业务模式、公司情况、内控制度等汇报。

11月:重庆调整小贷公司监管规定 明确与网贷平台合作界限

11月1日,重庆市金融办下发了《关于调整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监管规定的通知》,通知指出,目前部分监管规定不适应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发展与监管的需要,部分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的有关监管规定。

12月:广东按平台待收规模分头检查 当场不出整改意见

12月16日,南都记者从业内独家获悉,自上周开始,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检查现场检查小组已经分批开始入驻到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待收金额规模将成为现场检查区分的主要标准。

P2P 

1月:翼龙贷涉资金池违规操作 曾砸3.7亿夺央视标王

年初,翼龙贷砸3.7亿元夺下央视广告标王,此后不久,记者调查发现,翼龙贷平台的翼存宝项目采用先融资后放贷模式,资金流向不明,已触碰网贷行业资金池红线,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月8日,翼龙贷董事长王思聪向记者表示,其平台在全国只有7家线下理财店,目前已全部砍掉。

2月:P2P公司惠卡世纪再发奇葩公告:请党和国家庇护

2月24日,P2P公司惠卡世纪在官方网站发布题为《恳请党和国家接收惠卡世纪投靠和庇护:让惠卡世纪变为国家控股企业,让我们为国家更高效的效忠奋斗》的公告,恳请党和国家、政府不需投资一分钱接收惠卡65%股份,让惠卡世纪变为国家控股企业。

3月:香港首次推出P2P众筹平台

3月:盛汇商铺基金和MoneySQ.com近日宣布推出香港首个供专业投资者参与的P2P众筹平台,目标一年内集资5亿元至10亿元,集资所得将提供私人贷款,金额由5,000元至10万元,年息6厘至15厘。

4月:美国主要P2P平台建立市场贷款联盟

4月,美国几家主要在线借贷平台也决定建立一个自己的非营利性商业联盟。Funding Circle, Lending Club和Prosper三家平台的CEO都宣布加入此次的"市场借贷协会"(Marketplace Lending Association,简称MLA)。

5月:Lending Club造假事件

5月,Lending Club联合创始人兼CEO Renaud Laplanche因公司数据造假,向投资者舞弊,以及CEO本人没有披露一项有利益冲突的投资而引咎辞职。5月9日,美国司法部向其发出传票,5月17日,Lending Club又收到纽约金融服务局传票。

期间,LC股价大跌,但市场仍然看好市场借贷行业。例如美国运通计划年内推出小企业网贷平台,高盛1亿美元注资在线借贷平台Fundation,并于10月13日上线借贷平台Marcus。

6月:中国多家P2P升级为集团化品牌 陆金所剥离“网贷中介服务”

6月2日,PINTEC(品钛)集团在北京宣布成立,PINTEC旗下拥有读秒、一点基金、积木盒子、企乐汇等子公司。此后,还有美利金融升级为趣店集团、银客正式品牌升级为INK集团、爱钱进将品牌升级为凡普金科开鑫贷升级为开鑫金服等。

此外,12月13日,有陆金所将“网贷中介服务”完全剥离出去,由旗下陆金服平台承接。

8月:P2P网贷监管细则落地 宜人贷股价大跌22%

8月24日,银监会正式对外公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同日,宜人贷股价应声大跌,截至收盘,宜人贷跌6.92美元至24.52美元,跌幅高达22.01%。

9月:英国最大P2P平台 Zopa降低利率

9月,英国P2P网贷平台Zopa宣布将贷款利率下调0.2的百分点。 据悉,今年8月份,英国央行发布消息决定降息,将基准利率调降25基点,至0.25%。多年来,英国的基准利率一直维持在0.5%的历史最低水平,这是英国央行自2009年以来首次降息。受到降息的影响,Zopa平台的投资人数在不断增加,但是借款人的数量却出现下滑。由于借款人短缺,现在平台资金的放贷时间已经延长至平均10天。

11月:深圳五监管部门约谈红岭创投整改,同意明年3月停发大额标的

11月17日,红岭创投董事长周世平自曝已经被深圳市金融办等五个监管部门约谈,监管部门同意对平台的大额融资项目、净值标、消费理财、银行存管给出整改缓冲期,并同意平台给出的明年3月底停发大额标的过渡方案。

12月:熊猫金控忍痛六折“甩卖”旗下P2P不良资产

12月13日,熊猫金控拟向深圳市森然大实业有限公司转让熊猫金控全资子公司融信通实际垫付给“银湖网”和“熊猫金库”投资人的投资本金以及投资人收益等产生的债权共计9,912.01万元人民币,森然大按照总额的60%,即5,947.20万元人民币向融信通支付转让价款,相应的逾期罚息、违约金等费用共计29,496.03万元人民币无偿转让给森然大。

12月:招财宝项目逾期暴露行业风险

12月20日,通过蚂蚁金服旗下招财宝购买了侨兴电信和侨兴电讯两家企业债券的用户被告知债券出现了到期未能兑付的情况。担保机构浙商财险拿着一份抬头为“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开具的保函,找到广发银行实施反担保赔偿请求时,广发银行验证发现该保函为假,立即启动了报案程序。随后,浙商财险披露证据表明“假保函”为真,并报案。12月28日,浙商财险开始支付预付赔款。

12月:网贷评级第一案:短融网称将上诉

12月27日,北京海淀法院公开宣判“网贷评级第一案”,驳回原告短融网全部诉讼请求。

众筹

1月:CFX Markets推出股权众筹次级转让平台

1月,总部位于芝加哥的CFX Markets推出了一个平台,使众筹投资者可以在网上出售自己的股份。据悉,CFX Market让用户能够在二级市场上转售自己的股票的方式,缓解紧急资金需求。该网站将首先专注于房地产众筹平台。CFX Markets是芝加哥的房地产集资平台PeerRealty的附属平台,它允许投资者购买房地产产品的股权。

6月:京东金融联手天津OTC设立众筹交易中心

6月,京东金融和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共同合作发起设立天津滨海京元众筹交易中心,已于近日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据了解,该交易中心是为小微企业融资、转让及相关活动提供设施与服务的场所,也是我国首个互联网私募股权融资交易场所。

8月:瑞典成立全球首个众筹专门委员会

8月,瑞典政府宣布成立一个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查投资众筹的监管环境。焦点将集中在投资者和消费者保护上,若是现有措施是有效的或者需要完善(即财务风险)。该项目仅限于以股权和债务为基础的众筹。

9月:“众筹+抽奖”类同博彩 一元云购模式律师指违规

9月,针对“1元云购商城”等网站用户中奖情况颇为极端的情况,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锦阳指出,根据1元云购这类网站的定义和模式,结合其网络购买、兑奖的方式,虽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彩票,但其性质与博彩如出一辙,涉嫌变相发行、销售彩票,应当认定是一种网络博彩行为。

10月:法国众筹法规第二次改革 扩大众筹和借贷限额

10月28日,法国第二次众筹监管改革正式生效。新的监管条例条扩大了众投与众贷的规模限额。按照新规,在法国金融市场与证券管理机构法国金融市场管理局(Autorité des marchés financiers,AMF)注册为投资咨询公司的众投平台可支持的项目股权众筹上线达到了250万欧元,而此前的融资限额为100万欧元。此外,众投平台不再局限于发行简单股票和普通债券,而且还可提供优先股,参与票据和可转换债券。此举可使这些平台受众更广,可满足如合作等不同需求。

11月:美国奖励式众筹平台Indiegogo首次开展股权众筹业务

11月,美国众筹平台Indiegogo宣布与股权众筹网站MicroVentures合作展开股权众筹业务。据悉,需要众筹的企业会同时在Indiegogo和MicroVentures的平台上展示,而最终的交易会在MicroVentures完成。此次与MicroVentures的合作,是Indiegogo首次进入股权众筹领域。

12月,Indiegogo还表示将雇佣专业讨债公司应对众筹跳票。

第三方支付

1月:苹果、亚马逊、万事达、蚂蚁金服等推出新型支付方式

1月,苹果已经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了申请文件,将iMessage引入P2P转账服务,用户还可以通过语音电话、短信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实现转账。6月,苹果发布了最新的SiriKit,支付服务商Square和英国移动银行Monzo将成为Siri的首批支付合作公司,苹果用户可以通过Siri和Touch ID的指纹识别,使用Square和Monzo应用程序完成支付功能。

此外,3月15日,亚马逊申请利用自拍确认支付购物款的专利。10月,万事达卡宣布将推出通过人脸识别和指纹识别的方式确定用户身份和支付消费的服务。

2月:Apple Pay、Samsung Pay国内上线

2月18日,Apple Pay国内正式上线, 广发银行和建设银行等19家银行是首批宣布支持苹果Apple Pay的银行,之后ApplePay还推出ATM取现服务。

3月29日,三星旗下移动支付业务Samsung Pay在中国正式上线,获得国内15家主要银行的支持。5月20日消息,三星电子和支付宝宣布正式达成Samsung Pay合作,此次合作意味着用户不仅可以通过Samsung Pay管理和使用绑定的银行卡,同时还可以通过Samsung Pay绑定支付宝账户进行支付宝支付。

2月:美团、唯品会等收购支付牌照 牌照价格炒高

2月29日,律师熊万里称“已向央行等监管部门实名举报美团,其在没有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情况下,却从事第三方支付结算业务,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甚至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9月26日,美团点评宣布已完成对第三方支付公司钱袋宝的全资收购。此外,也有新力金融78亿元收购海科融通支付,唯品会全资收购浙江贝付,新大陆6.8亿元收购国通星驿100%股权等。

3月:微信、支付宝宣布提现收费

3月1日起,微信支付调整手续费收费标准,转账交易恢复免费,超额提现(1000元以上)超出部分按银行费率收取手续费,每笔最少收0.1元。

10月12日起,支付宝对个人用户超过免费额度的提现收取0.1%的服务费,每人累计有2万元基础免费提现额度。

4月:百度金融推出MonicaPay

4月1日,百度金融推出MonicaPay,让用户在海外购物或享受完美食时,可以在手机上随时调用起当地优惠力度最大的信用卡结账。

7月:第三方支付最严“军规”落地10天 微信支付遭实名举报

7月1日,《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正式生效,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为客户开立支付账户时必须实行实名制管理,被称为“史上最严支付新规”。然而,7月10日,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豫甲实名举报微信支付。王豫甲指出微信支付五类违规行为,包括未依法安排客户签订支付服务协议,未依法对支付账户进行实名认证等。

8月:香港发出二批共13张储值支付牌照

8月,香港金融管理局批出第一批储值支付工具(SVF)牌照,共有5个申请人获得牌照,包括支付宝钱包、Tap&Go拍住赏、Wechat Pay(微信支付)、TNG电子钱包、八达通卡。

11月4日消息,香港金融管理局又宣布发出第二批储值支付工具(SVF)牌照,分别是包括三三金融服务、快易通、易票联支付技术公司、侨达国际、Optal Asia、PayPal Hong Kong、UniCard Solution及通汇(香港)投资咨询8家公司。

9月:Huawei Pay、Mi Pay上线

9月1日,中国银联宣布,即日起银联云闪付将全面支持Huawei Pay。Huawei Pay也是国内首家同时支持银行卡和公交卡的手机刷卡服务。

9月1日,小米也联合中国银联正式发布小米支付(Mi Pay),小米支付首批合作20家银行信用卡和借记卡,覆盖国内各个大行,9月1日起正式上线。

10月:蚂蚁金服公布VR支付产品VR Pay

10月13日,蚂蚁金服公布VR支付产品VRPay,这意味着用户在虚拟购物过程中涉及支付时,不再需要取下眼镜打开支付应用付款,而是在VRPay中,完成从挑选到支付的整个购物环体验。

12月:聚合支付悄然爆发 “二清”嫌疑引业内争议

12月19日,一种新兴的支付方式——聚合支付正崭露头角。聚合支付通过聚合各种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银行、合作电信运营商及其他服务商接口等多种支付工具进行综合支付服务。目前聚合支付企业数量已有30家左右,包括钱方好近哆啦宝等。然而,部分聚合支付企业存在“二清”嫌疑。

互联网保险

1月: 安心保险正式开业

2016年1月18号,国内第三家获得中国保监会互联网保险牌照的公司——安心保险正式开业。随着安心保险的开业,互联网保险的合规市场上已经出现了安心保险、众安保险泰康在线三家公司三足鼎立的局面。

2月:易安保险拿到开业批文

2月14日,易安保险发起股东银之杰公告称,2月6日已拿到开业批文。至此,四家拿到牌照的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已全部获批开业。

6月:太平洋产险与百度设立互联网保险公司

6月7日,太平洋保险集团旗下子公司太平洋产险与百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拟共同发起设立新的互联网保险公司。

6月:PINTEC再获保险牌照 将发力互联网保险领域

PINTEC宣布,于6月30日品钛集团获得由中国保监会颁发的全国范围保险经纪业务经营许可证,这是继基金代销牌照之后,PINTEC获得的又一张金融牌照。牌照落地后,品钛集团计划上线互联网保险经纪平台麦芬。

12月:互联网保险平台腾保保险获数千万A轮融资

12月19日,互联网保险平台腾保保险宣布获得数千万元A轮融资,投资方为险峰长青。据悉,本轮融资资金将用于夯实线下的保险销售网络体系;布局线上的保险销售网络体系;打通线上和线下销售网络体系,做保险服务圈。

区块链和数字货币业界 

4月:今年我国成立多家区块链联盟

4月19日,中国首个区块链联盟中国分布式总账基础协议联盟(China Ledger联盟)在北京成立,该联盟由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机构共同发起。

5月31日,聚焦于区块链在金融方面应用的金融区块链合作联盟在深圳成立,该联盟集结了微众银行平安银行等在内的31家企业,其中发起单位25家,腾讯、华为等6家机构作为成员单位加入。

6月15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成立区块链研究工作组,重点围绕区块链在金融领域应用的技术难点、业务场景、风险管理、行业标准等方面开展研究。

8月,银行间市场技术标准工作组区块链技术研究组在上海成立。区块链技术研究组首批成员单位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中国银联、工商银行、复旦大学等19家机构。

此外,全球共享金融100人论坛于2016年1月5日成立了“中国区块链研究联盟”。CBRA是论坛内部设立和管理的区块链学术研究平台,立足于打造区块链技术的研究与交流平台。

5月:国内多家企业加入的R3区块链联盟开启A轮融资

5月24日,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宣布正式加入R3分布式分类账联盟。据悉,互联网金融的科技公司R3 CEV是于2015年年底,聚集了一个由42家知名银行组成的联盟,致力于研究和发现区块链技术在金融业中的应用。平安之后,陆续有中国招商银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民生银行等加入了R3。

然而,自9月被报道R3CEV正在磋商1.5亿美元的融资计划之后,陆续有高盛、桑坦德、摩根大通等7个创始成员或拒绝参与其融资,高盛等银行还宣布退出R3区块链联盟。

6月:中国首家区块链孵化器在京成立

6月15日,中国首家区块链孵化器——亚洲区块链孵化器在北京正式成立。据悉,孵化器面向个人、企业、产业组织、投资机构,除了提供硅谷式的开放办公空间服务以及基于区块链节点的联合办公管理系统服务,还提供区块链技术支撑、解决方案咨询、公共关系对接、产业资本对接等核心功能服务。

6月:史上最大众筹项目DAO在黑客风波结束后被关闭

6月,在一次黑客风波结束后,The DAO官方交流社区DAOhub称,The DAO将返还所有的以太币,并关闭The DAO。据悉,The DAO在今年4月对外募资,27日内募集了1200万个以太币,价值1.32亿美元,是史上最大的一次区块链众筹项目,该项目并于五月正式运营。

8月:电子存证区块链联盟“法链”落地中国

8月16日,大规模商用电子存证区块链联盟“法链”宣告成立。“法链”是由Onchain、微软(中国)以及法大大等多个机构参与建立和运营的证据记录和保存系统。通过“法链”上多方参与管理与运营,电子合同的签署时间、签署主体、文件哈希值等电子合同的数字指纹信息会广播到“法链”所有成员的各自节点上,所有信息一经存储,任何一方都无法篡改,充分满足了电子证据司法存证的要求。

10月:日本计划明年取消比特币消费税

据日经亚洲评论报道,日本计划明年7月停止对比特币购买的消费税征收。此举不但降低了比特币购买者的费用,也缓解了电子货币交易所运营者的行政税收负担。据悉,在七国集团中,日本是唯一一个对比特币购买征收营业税的国家。目前,在日本交易所购买比特币需要支付8%的消费税和其他费用。

10月:上海成立区块链金融联盟

10月9日,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上海金融业联合会等13家机构共同发起成立“陆家嘴区块链金融发展联盟”,该联盟将聚焦区块链技术在银行、证券、保险、互联网金融等金融服务领域的应用延伸。据悉,陆家嘴区块链金融发展联盟最大的不同在于它有众多金融行业的行业协会参与,代表性广。比如上海金融业联合会就拥有1036家会员单位,囊括了上海几乎所有主流金融机构。

10月:华为、恒生、点融网等中国公司加入Hyperledger

如果说R3联盟研究的是区块链在金融这个细分领域的应用,那Hyperledger(超级账本)则是更偏技术派的区块链联盟。今年10月,恒生电子趣链科技、深圳前海招股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和深圳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宣布加入Hyperledger;12月1日,P2P平台点融网也宣布加入区块链联盟Hyperledger(超级账本),点融网也由此成为国内首家成功加入该项目的P2P公司。

11月: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发布比特币价格指数

11月,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ME)正式发布了其CMECF比特币价格指数和CMECF比特币参考汇率。据悉,CME将在每天15:00UTC发布其比特币参考价格。有分析称,芝商所的这两项指数可被用作期货合约的构建基础,将为进行比特币交易的专业和个人投资者提供更多便利。

12月:俄罗斯宣布比特币合法化 数字货币交易无需申报

12月2日,俄罗斯财政当局近日正式发布文件,申明了加密货币的合法地位。该份文件指出,法律将比特币及非官方的数字货币交易操作视作外币交易,公民或企业不需要进行任何形式的财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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