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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平台的反洗钱之路:配套法规不健全 排查难度大

网贷 中国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陈逸涵 零壹财经 2016-11-21

关键词:网贷反洗钱借贷平台信用评价监管

公众化点对点的借贷模式和行业监管力度薄弱,尤其是反洗钱监管机制不健全使互联网借贷平台极易产生洗钱犯罪风险。

互联网借贷平台是依托第三方网络平台协助投资人和借款人实现小额资金直接借贷的中介服务行业。互联网借贷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经营消费个贷需求和大众理财需求,为金融机构服务个人和小微企业起到了重要补充作用。然而,公众化点对点的借贷模式和行业监管力度薄弱,尤其是反洗钱监管机制不健全使互联网借贷平台极易产生洗钱犯罪风险。虽然《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反洗钱和防范金融犯罪,从业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识别客户身份,主动监测并报告可疑交易,妥善保存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然而,配套法规尚不健全、信用评价机制不成熟、借款用途难跟踪等问题的存在,依然极易产生洗钱犯罪风险。

一、互联网借贷简介及开展情况

作为传统金融业与互联网结合的新兴领域,互联网金融可提供更有针对性的特色服务和更多样化的产品,主要包括第三方支付平台、P2P网络借贷、众筹融资、互联网货币、金融理财产品网络销售等商业模式。P2P金融指个人与个人间的小额借贷交易,一般需要借助电子商务专业网络平台帮助借贷双方确立借贷关系并完成相关交易手续。借款者可自行发布借款信息,包括金额、利息、还款方式和时间,实现自助式借款;借出者根据借款人发布的信息,自行决定借出金额,实现自助式借贷。

互联网借贷平台的兴起,核心是利用互联网技术便利和成本优势,实现金融脱媒,使有闲置资金出借的个人与有贷款需求的个人或企业,能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自行完成配对。其模式可视为传统民间借贷的互联网版本。截至2016年3月末,互联网金融P2P网贷风险预警系统的风险池预警平台3329家,占全国P2P网贷平台5326家的62.50%;其中问题平台1824家,占全国P2P网贷平台的34.25%。

二、互联网借贷平台存在的洗钱犯罪风险

随着《指导意见》及《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继出台,互联网借贷平台无规范、无明确监管机构的问题得到了一定解决,对我国反洗钱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但仍存在以下洗钱犯罪风险值得关注:

(一)配套法规不健全,身份识别落实难

识别客户身份、了解你的客户(KYC)是国际反洗钱组织FATF最为强调的反洗钱方法之一,其目的就是通过了解、核对、登记、留存身份资料信息,以便从源头上防范洗钱犯罪风险。而互联网金融网贷平台的借贷业务互联网化、中介化、审核身份信息互联网化的特点决定了其在识别客户身份上存在不足。即使《指导意见》中规定“从业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识别客户身份,主动监测并报告可疑交易,妥善保存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但由于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反洗钱监管刚刚起步,尚未建立必要的网络机构身份识别管理办法,缺少明确的法律责任,使得目前网贷平台,其身份认证仍然通过网络进行,贷款人和借款人只要在网站完成注册,并登记身份证号、手机号、职业、住址、单位等个人信息,并上传身份证等扫描电子版,就可以完成整个借贷业务流程。而网贷平台仅依靠客户登记上传的资料进行审核,其资料真实性很难确保,且存在冒用他人身份资料,一人注册多个账户进行借款和放款,循环完成洗钱的现象。网贷平台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也不会对客户资金来源、借贷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即便《管理办法》出台,也因目前互联网借贷平台大多为中介性质而非支付机构,使其主体游离于《管理办法》监管之外。

案例一:2015年3月6日,陕西杨先生遭遇电信诈骗,银行卡验证码信息被盗,随即银行卡被盗刷了10.6万元人民币。经查,被骗的钱被不法分子充入互联网借贷平台进行洗钱。即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资料,同时注册为贷款人和借款人,通过贷款竞标,将非法所得通过互联网借贷平台放款获取本息,实现黑钱“洗白”。从该案分析,电信诈骗已经开始盯上互联网借贷平台,利用平台进行洗钱。互联网金融因为其主要渠道是网络,监管力度目前还处于薄弱环节,受骗金额不容易追回,犯罪分子也不好追踪。

(二)信用评价机制不成熟,存在债权清偿风险

互联网借贷平台主要依靠信用关系实现资金借贷活动,所以参与双方的信用状况就显得非常重要,目前,互联网借贷平台没有与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立连接,无法了解借款人详细资信情况,互联网借贷平台大多通过工作证、社保记录等去验证信用评级,缺乏对客户信息的全面了解,且上传的各类扫描件真假难辨,在行业竞争激烈和缺少常态及有效监督情况下,存在较大的债权清偿风险,可能会引发非法集资、诈骗等洗钱犯罪。

(三)业务模式特殊性,易发生洗钱犯罪

互联网借贷平台的业务模式可以被洗钱分子利用而成为洗钱渠道,表现在:一是中介式的网络借贷平台,无法考察进入平台的资金来源,不同性质的资金进入平台不存在障碍;二是洗钱者可以注册多个用户,通过借款和投标双向渠道进行洗钱;三是秒还式的借款标的加快了洗钱的速度;四是洗钱者可以将资金进行拆分投标多个借款标的,把大额资金化整为零,降低被发现的可能性。

案例二:成立于2015年5月的某借贷平台,8月即出现失联。类似失联跑路的互联网借贷平台存在不法分子注册多家平台,再实施一系列复杂的往来交易与资金转移,达到了洗钱和转移、混淆资金来源,规避反洗钱监管的目的,同时一些非法平台运营者从网上以每张卡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价格,大肆购入他人银行卡,然后用作涉案资金的转移和藏匿,该类案件查证难度非常大,追缴资金困难。

(四)借款用途难跟踪,排查洗钱犯罪风险难度大

互联网借贷平台借款者资金使用情况需要保证与借款申报所登记的用途相一致。如果出现不符合借款用途而进行洗钱,则既违背了网络借贷平台服务于广大中低收入及创业人员的初衷,又会给网络信贷平台本身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因互联网金融贷后跟踪管理人员少,与借款人户数多、额度小的特性形成鲜明对比,从自身经营成本考虑,目前,大多数网络信贷平台缺乏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只要客户能够按时还款即可,这样,相关借款原因的审核流程也就形同虚设,极易引发洗钱犯罪风险。

(五)客户信息容易被泄露或滥用、极易产生道德风

互联网借贷平台通过客户上传资料,掌握了大量客户身份信息、家庭成员及财产信息,甚至包括银行借贷信息等,但平台在客户信息保护方面存在瑕疵,即便《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妥善保存客户资料和交易记录,但仍存在内部安全管理水平较低,互联网交易平台因受黑客攻击造成客户身份信息、交易记录失窃事件。2013年3月,支付宝出现重大安全漏洞,通过引擎搜索便可获得大量的支付宝转账交易信息及个人敏感信息,包括付款账户、邮箱、手机号等,消费者的个人隐私权受到侵害;2013年7月,网贷平台“中财在线”系统遭遇黑客攻击,导致用户数据泄露、投资人恐慌,出现挤兑现象;互联网金融基于大数据和云计算模式而存在,互联网金融机构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可以掌握客户偏好、信用情况等信息,为客户提供有针对性、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与产品。然而,一旦数据库中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记录数据被窃取、泄露、非法篡改,不仅对客户个人隐私、客户权益构成威胁,给交易双方带来重大损失,也给互联网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工作带来挑战,为公安机关经侦系统日后调查客户身份、追踪资金流向带来难度。

三、相关建议

要加快建设并完善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反洗钱监管体系,防范洗钱犯罪,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就要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法规,打防结合,激活互联网借贷平台内在反洗钱动力,真正有效降低网贷平台洗钱犯罪风险。

(一)加快补充行业法律法规,构建有效监管体系

以《指导意见》为基础,迅速制定行业监管细则及管理办法。针对互联网借贷平台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或规范性文件,引导和规范平台加强内部管理和自身建设,结合业务特点制定行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中应明确: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可疑交易报告、反洗钱调查和法律责任等内容,夯实法律基础降低洗钱犯罪风险。

(二)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把好洗钱犯罪风险第一道关口

一是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互联网借贷平台应建立并执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合理设计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完善实名制认证方式,在客户注册和开立账户时,要求开展尽职调查,了解客户身份基本信息,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切实做到“了解你的客户”。二是完善客户身份认证措施。进一步采取现代生物特征识别技术进行身份认证,利用辨别度较高的指纹识别、面部识别等技术和其他辅助性措施开展身份识别工作,并在客户变更信息时及时从数据库提取信息进行比对,必要时进行电话回访或实地回访,确保客户身份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保证账户使用人和所有人的一致性,遏制账户的出租出借问题。三是划分客户风险等级。按照投资人和借款人的特点,考虑地域、业务、行业等因素,划分风险等级,并在持续关注的基础上,适时调整风险等级,重点关注、严格审核风险较高客户或账户,将公安部公布的恐怖组织和恐怖活动人员名单纳入平台系统黑名单,并采取措施进行实时监控。

(三)优化监测系统,加强借贷资金审核和交易监控

一是加强资金来源审核和用途管理。采取合理措施了解投资者的资金来源,严格审查贷款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披露借贷双方信息,严防借款者将资金挪作他用,充分利用信息安全技术保障客户在交易过程中的资金安全;二是建立可疑交易报告制度。互联网借贷平台应在监管部门的指引下,研究行业洗钱类型,根据不同交易模式的交易特征,制定可疑交易参考指标作为可疑交易识别分析的参考依据,并根据指标参数开发可疑交易监测系统,对平台的每项交易进行实时监控,确认为可疑交易的报送有关部门进行核查;三是开展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出台互联网借贷市场资产托管指导意见,明确互联网借贷平台和托管行的责任与义务,要求托管行对借款人信息的真实性进行一定的技术性审核,通过审核贷款合同等证明性材料和辨别预留印鉴章的真伪,确认借款行为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并对审核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为互联网借贷平台提供投资管理的专业服务,行使必要的监督责任,有助于规范平台业务行为,防范洗钱犯罪风险。四是完善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措施。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按照反洗钱相关规定完整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防止泄露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确保能够完整还原交易情况,以便公安机关反洗钱犯罪调查和案件侦办。

(四)构建多行业协作的反洗钱工作格局

降低互联网借贷平台洗钱犯罪风险,需要多部门、多行业联合协作,才能达到打击洗钱犯罪的最终效果。一是要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和民生金融,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融资渠道和法律定位,充分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和特点降低特定群体的金融融资成本,促进互联网借贷平台的健康发展,从根本上减少行业风险和洗钱犯罪风险;二是要形成全社会合力打击洗钱犯罪的高压态势,公安机关要坚持持续打击和有效打击,增大洗钱者的经济成本和法律成本,优化互联网借贷平台的外部环境;三是要加强和完善征信体系建设,培育一批信用评级企业,建立适合互联网金融的信用评级标准,降低互联网借贷平台的客户信用采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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