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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方支付新规的几点思考

互联网+ 秋源俊二 · 零壹财经 2015-08-03 阅读:2670

关键词:第三方支付新规

这一次新规,本质上是不遗余力地重塑银行和银联的垄断地位,创新和客户体验都是不必要的茅草,该烧要烧。

 

渔人在鹭鸶的细脖子上扎了绳子,小鱼可以咽到肚子里,稍大的鱼进了嘴却卡在脖子里。渔人只须将鹭鸶脖子一勒,鱼就到了竹编的鱼篓里。———鹭鸶捕鱼

 

1、刚刚“绞杀”完恒生HOMS,央妈就迫不及待的要“规范”第三方支付,笔者思来想去,就先谈利益分配问题吧。第三方支付,可以做成“XX钱包”,还可以做成“宝宝类”理财产品,又可以做成消费金融,是不折不扣的银行。更进一步的说,导致资金从银行流走,且体量越来越大,长此以往对银行而言,不能容忍,必须绞杀。

 

2、还有一点,就是风险问题。银行的风险敞口,央行和银监会能够实时把控;而对于第三方支付形成的账户,其是不能把控的。类似于恒生HOMS的分仓单元和“阅后即焚”,由于第三方支付是虚拟非实名与分仓单元(很多P2P给投资者开的账户是二级子账户;虽然银行的也是分仓单元,但由于实名制,就很容易知道资金的动向),也导致脱离了监管这样的结果。脱离监管的资金,监管层能够容忍吗?

 

3、央行定的结算——清算二级体系被破坏了。例如你用信用卡消费一笔金额,最后的结算由银联完成;而你在第三方支付里,去购买某商品,资金直接通过第三方支付划分给商户,这意味着第三方支付拥有了清算功能,这完全是监管系统的BUG啊,银联不能忍(清算是有钱挣的,刷卡收手续费),央行更不能忍。

 

4、这次新规,是让第三方支付回归。央行对第三方支付的定义是:小额、分散的支付。本质上讲,小金额通过第三方支付;但是大金额,必须在银行。首先,央行对大金额的掌握,也能够降低洗钱的可能性。其次,也是赤裸裸的利益问题,大头在银行,第三方支付属于互联网金融。第三方支付的定义就是“小微”和“普惠”,但你脱离了原来的范围,不绞杀你绞杀谁啊。

 

5、堵掉各种“歪门邪道”。

 

首先,规定上说,第三方支付不能够为相关机构提供各种金融服务。意思很明确,机构的业务,一定得回归正规军。“主子”要能够监管得到;“爪牙”必须吃到肉;“野生”的小杂碎,你们一边去,不带你们玩。

 

其次,规定对于客户的业务,不能够提供存取现金、信贷、融资等服务。这些被禁止的功能都是银行的业务,第三方支付不能够银行化。这些服务,都是银行前些年挣钱的大业务,在互联网金融的冲击下,现在,无疑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啊。

 

6、这次新规,明确提出了可以指纹支付。由于银行倾向于厌恶风险,这会指纹支付等新玩意,国内不成熟,怎么办呢?那就由这些第三方支付“韭菜们”打头阵,由银行等国军断后。如果不顺利,OK,风险是你们第三方支付的;如果没问题,时机成熟,再由央行代表银行来进行“收割韭菜”。

 

风险你来扛,利益我来享。当然,第三方支付,若能在这种新技术上,玩出很牛逼的护城河,那可能会好点。

 

7、新规还比较提倡的一个就是大数据挖掘。放眼全球,没有哪家传统金融机构在大数据金矿方面做起来了;做的好点的都是互联网公司。也就是说,大数据挖掘,银行做不了,央行就顺水推舟,也留一个活路,谁有本事谁就玩。原本草根出身的第三方支付,是时候检验你们真正技术了!

 

央行的提倡,不过的面上的事情而已。

 

8、这一次新规,本质上是不遗余力地重塑银行和银联的垄断地位,创新和客户体验都是不必要的茅草,该烧要烧。

 

附几张今日股市图:

 

 

 

 

大家都是明白人,不傻的!!!

 

本文为作者秋源俊二授权发布,转载请注明出处;秋源俊二微信公号:QYJEQYJ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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