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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公布“小微金融风险信息共享平台”接入门槛

互联网+ 零壹财经 零壹财经 2016-11-11 阅读:5900

关键词:风险小微金融支付信息共享数据

11月11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小微金融风险信息共享平台接入指南”。

11月11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小微金融风险信息共享平台接入指南”,对支付、P2P网贷、小贷、消费金融、保险公司等相关机构接入小微金融风险信息共享平台的门槛作出要求。

指南如下:

小微金融风险信息共享平台接入指南

一、接入条件

凡具有借贷类数据信息,以及业务经营过程中需要查询客户风险信息情况的支付、P2P网贷、小贷、消费金融、保险公司等相关机构,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接入平台。

(一)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风险管理措施和内部控制措施;

(二)有符合要求的技术设施,相关程序符合平台接口标准,并保证信息安全;

(三)高级管理人员中有从事过金融风险管理和信息技术行业的人员;

(四)没有出现过兑付危机或重大违规事件;

(五)协会认为需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一) 接入平台的书面申请;

(二)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三) 被查询人授权书或包含授权条款的合同等格式文书的范本;

(四) 申请材料真实性申明;

(五) 协会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接入程序

(一)申请机构登录风险信息共享平台接入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接入登记系统”,http://zlzc.pcac.org.cn)进行登记,在接入登记系统中填写机构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电子版资料;

(二)协会收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将进行实地查验;

(三)通过审核的机构,应在接入登记系统中打印机构基本信息,并与申请材料一起加盖公章,快递至协会秘书处;

(四)通过审核的机构,由协会组织在测试环境下进行联调测试。申请机构通过联调测试后,可正式接入平台;

(五) 接入平台后,接入机构进入数据观察期。达到要求后,协会与接入机构正式签订合作协议,并向接入机构颁发《小微金融风险信息共享平台接入证书》,有关内容在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网站公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颜勇、孙晓姗

电 话:010-88665181、88665157

传 真:010-88665145

邮 箱:ifc@pcac.org.cn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0号交通银行大厦B座7层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邮 编:100033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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