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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东荣:互联网金融要摒弃唯用户体验论、唯规模论

监管 周假 零壹财经 2016-10-15 阅读:3395

关键词:风控互联网金融

李东荣指出,风险专项整治不是要一棒子打死互联网金融,而是肃清诈骗平台,促使行业合规,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

10月15日,“2016新金融发展高峰论坛”在新华社礼堂举办,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李东荣在会上提出了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六大方法。

李东荣在发言中表示,发展互联网金融,一是应该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在当前经济增速放缓、结构调整阵痛、结构性矛盾凸显的时期,互联网金融应该结合供给侧改革产生的需求提供金融服务。

二是以发展普惠金融为重点;三是以合规审慎为前提;四是以提升风控能力为关键,“互联网金融没有改变金融风险和利率相匹配的金融规律”。他说,五是以先进网络信息技术为驱动。不过,李东荣指出,信息化背景下金融业务风险与技术风险可能产生的叠加效应和扩散效应,应该遵循金融的基本规律,摒弃唯规模论、唯技术论、唯客户体验论等观念,形成正确的创新导向。

六是以开放共赢为基础;他称,传统金融业态、企业之间割据发展模式已经很难适应新金融发展趋势,合作共赢将构建金融新生态。

通过观察,李东荣将互联网金融企业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想干又会干的企业,具有较好的动机和经营管理能力,能实现较好的风控和市场效益。第二类是想干却不会干或不善于干的企业,这类企业发展动机良好,但受自身各方面的条件制约,风控能力或者资金实力有限。第三类是纯粹的骗子公司,这些公司借互联网金融、普惠金融之名,行金融诈骗之实。“这类企业是我们这个行业的害群之马,具有极大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必须坚决清理出去。”他说。

对于第三类企业,国务院和多部委于10月13日公布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方案,并公布了包括P2P网贷、股权众筹在类的6份细分业态风险整治方案。

李东荣就此指出,“由国务院统一组织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特别突出了问题导向、分类整治、综合施策等原则,其目的不是否定互联网金融的作用,更不是要把互联网金融一棒子打死,而是要通过打击非法、保护合法、加快清理害群之马,有效的规范经营行为,还互联网金融一个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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