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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宝贷CEO罗浩杰:“限贷令”是保护普惠金融健康发展

网贷 罗浩杰 零壹财经 2016-09-14

关键词:普惠金融限贷令网贷

除了“三农”金融、消费金融,其实产业链金融,特别是小微企业集聚的产业链金融,也将是P2P可发挥的绝好舞台。


 


 

本文系零壹财经“网贷监管政策解读征文”系列授权稿件之一。
作者:壹宝贷CEO罗浩杰;点击此处查看征文详情。



8月24日,备受瞩目的网贷管理暂行办法终于“靴子”落地,由此,P2P正式被赋予合法身份,普惠金融也正式成为其最为鲜明的一个核心本质。

9月5日,在杭州举办的G20峰会完美落下帷幕,峰会惊艳世界聚焦全球目光的同时,更结下了累累硕果。

其中,极具包容性、开放性的数字普惠金融就是经济领域最为耀眼的代表。由中国主导、凝聚了20国智慧的《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正式被核准通过。世界上第一个数字经济全球规则,就此诞生!数字普惠金融全球热议。

这期间的间隔不过10天。

或许此前烦嚣舆论营造的云雾也就不消而散,我们也就能看得更清,抓得更准,前进的步伐也将迈得更有力量。

暂行办法全文洋洋洒洒近万字,一言以蔽之,其就是确保P2P正走在普惠金融的阳光大道上的监管基石、护身符。因此普惠金融就是贯穿整个暂行办法而又最为重要的线索与核心。

限贷令”让P2P更彻底回归普惠金融这个本质

普惠金融,最早由联合国于2005年提出,向全世界倡导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从而让金融体系具有包容性的特征,并以有效的方式使金融服务惠及每一个人、每一个群体,尤其是那些通过传统金融体系难以获得金融服务的弱势群体。而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弱势群体就是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

换言之,普惠金融的核心议题也就是让金融服务可得性更易,覆盖面更广。而纵观暂行办法,可谓将这一点体现得淋漓尽致,让P2P更彻底地回归了普惠金融这个本质。而网贷管理办法,自一出台就引起了广泛热议,究其原因,就是其设置了20万、100万、500万这样的限额,因此也被称为“限贷令”。

20万等限额其实是有法可依的

《暂行办法》刚出炉之际,有关借款限额以及具体限额上限的各种解读就充斥网络,有悲观者认为,该限额规定让P2P的资产端发展受阻;也有乐观者认为,随着网贷行业自身更加规范成熟,以及经济回暖等外部条件的改变,该具体限额会有进一步上调的可能。此外,也有人给网贷平台支招如何“合法”规避监管,突破借款上限,甚至还给出了具体操作,例如借用“银团模式”、设置多家平台、分散贷款人诸如此类。

而笔者留意到,其实已经有法律专业人士给出了专业解答。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研究院李爱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指出,“这与现行最高院2010年18号文关于非法集资的司法解释规定相衔接。最高院2010年18号文规定个人非法集资金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集资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可见,其实《暂行办法》的这个具体限额也是有法可依,而非随意凭空想象的。而至于500万的这个上限规定,笔者认为这已经是监管的一个突破,是其对仍苦于融资难融资贵的小微企业的眷顾。当然,这也是监管与时俱进,收紧与创新并举的重要体现。

这一点,跟美国今年刚刚实施的“乔布斯”法案就有异曲同工之妙。要知道,在乔布斯法案出台前,尽管中小企业占全美所有企业数量的约99%,创造了2/3左右的新工作机会,美国却和许多国家一样,资本市场不能服务中小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难、资金在实体经济之外空转等问题十分突出。乔布斯法试图应对解决的是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整体基调是放松监管,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以创新转变监管方式带动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具体而言,其在网络融资、小额融资等方面,也有设定与美国国情相匹配的借款上限。

值得注意的是,该限额制度当然也是监管出于对顶层设计的考量。其一,这样更有利于整个金融体系,以及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风险管理,以分散风险,避免造成重大社会事件,最终引发系统性风险。其二,这也有出于加强保护投资者权益、金融消费者利益的考量,毕竟我国投资者教育原本就被一直诟病,这是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一个不可忽视的一个阻碍。

“小额而微” 服务三农

由此可见,除非上位法改变,否则P2P这个“限贷令”一般是不会改变的。“限贷令”短期而言可能会给行业带来一场声势浩瀚的洗牌,但这并不妨碍P2P在普惠金融的阳光大道上,紧紧围绕着服务实体经济这个出发点和使命,开创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

“三农”金融,便是P2P彻底践行普惠金融并大有可为的所在。“三农”,无论古今,都是我国政府所高度重视的领域。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已经连续13年聚焦“三农”问题。

近段时间,从中央到地方,利好“三农”金融的利好政策更是持续加码。例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设立三农金融事业部的申请近日正式通过了银监会的批准。在批复中,银监会称,其高度重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设立工作,要求该邮储银行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切实做好“三农”金融服务。而此前,国务院就曾要求国家开发银行加强服务“三农”融资模式创新,并要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强化政策性职能,加大中长期“三农”信贷投放力度。

从中,我们不难看出国家在“三农”金融方面的扶持已然走向了常规化。特别是正值网贷暂行办法落地之后、杭州G20峰会揭幕之前,在习近平的主持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而在杭州G20峰会,绿色金融同样备受关注。“三农”金融当然也将大大受惠。

以往,“三农”金融很难跟普惠金融沾上边。正如由中国社科院发布的中国首部“三农”互联网金融行业蓝皮书《中国“三农”互联网金融发展报告(2016)》(以下简称《三农蓝皮书》)所指出,在中国农村,16.8%的人认为需要钱,56.8%的人表示资金很紧张,农户认为农村贷款不便利的占到69.6%。目前,农村金融贫血严重,农村成惠普金融弱势之地,“三农”金融缺口达3万亿。

而近年来正蓬勃发展的互联网金融却给“三农”金融带来了曙光,并成为了“三农”金融的最佳破局“钥匙”。《三农蓝皮书》指出,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等互联网金融手段,凭借技术优势,可以消除金融的地域歧视,积极吸引城市富余资金回流农村;同时,可以有效甄别具备潜在偿还能力的借款农民,将信用进行资本化,通过对缺乏信用记录和抵押品的农户进行授信和小额贷款支持,建立农户信用记录,为其获得传统金融服务打下基础。而移动互联网的加速发展,通过快速降低金融的营运成本,也为金融普及到贫困地区提供了更多的解决方案。

《三农蓝皮书》更进一步指出,2015年我国“三农”互联网金融的规模为125亿元,“十三五”时期我国“三农”互联网金融将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到2020年,我国“三农”互联网金融的总体规模将达到3200亿。

由此可见,在缓解我国“三农”领域的金融供给短缺方面有着特别疗效的互联网金融业态,必将在“三农”金融领域迎来新的发展机遇。P2P作为互联网金融先锋,回归小额、分散的普惠金融实质下,其当然也可以在此大展拳脚。

“小额而微” 契合消费金融精髓

当然,与普惠金融精神高度相契合的消费金融也是P2P能大展拳脚的所在。我们知道,消费金融因其切近真实场景、真实需求,而且具有小额、分散等特质,其天然就与普惠金融高度契合,是P2P平台理想的优质资产。因此,早在暂行办法的“限贷令”出台之前,其就备受P2P等互联网金融平台青睐。

而当下,我国正处于全民消费升级的特别时期。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消费对于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已然越发重要。况且,目前国家也在大力推动消费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引擎,利好消费金融发展的各项政策持续加码。再者,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收入的增长,消费能力也正在不断升级,消费观念也不断与时俱进,消费需求正向诉诸于感情的质量型、享受型转变,这也极大地为消费金融的蓬勃发展创造了优越的条件。

汽车消费金融就是消费金融蓬勃发展的最好代表,如今汽车消费金融正一片红海!有数据指出,2016年我国互联网汽车金融的总市场规模可达1.1万亿元,到2018年,我国互联网汽车金融的总规模可达1.85万亿元。未来互联网汽车金融行业前景广阔。显然,消费金融亦是P2P践行普惠金融的又一绝好舞台。

专注小、微业务 未来天地更广阔

当然,“限贷令”让P2P网贷彻底回归普惠金融之外,其也是暂行办法重视创新与风险原则的极致体现。而被誉为“负面清单”的“13条红线”也正诞生于此原则之下。笔者以为,“13条红线”可谓是在创新监管之下,给P2P践行普惠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使命上的又一把好锁。

我们知道,P2P网贷生于创新,兴于创新,因此创新乃其发展根本。而过去,传统的金融行业一直就存在着“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怪像。因此,对于P2P网贷一直就持鼓励和支持态度的监管层,自去年互联网金融基本法出台之始,就将创新监管的精神延续到了此次的网贷监管暂行办法。我们目前所看到的有法可依、兼顾了创新与风险的“限贷令”,以及被誉为创新了监管理念的“13条红线”(也被誉为负面清单)就是最好的实践。

其中,“13条红线”最值得关注的就是禁止了网贷平台销售基金、信托等金融产品,以及通过各种方式参与高杠杆式的金融市场行为。显然,这些之所以被明令禁止,跟其与普惠金融精神严重相悖有莫大关系。

可见,小额、分散必将是网贷的未来发展趋势。而即使是纵观整个暂行办法,我们也不难发现,“小而微”的业务形态将是网贷未来的主要形式。

如此一来,专注于“三农”金融、消费金融等“小而微”式普惠领域的P2P网贷平台,其先发优势也将自然而然地被进一步凸显出来,成为行业极具竞争力的生力军。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三农”金融、消费金融,其实产业链金融,特别是小微企业集聚的产业链金融,也将是P2P可发挥的绝好舞台。总而言之,专注于“小而微”,才是回归普惠金融的P2P的正道与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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