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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暂行办法棒打鸳鸯 网贷牵手保险将成泡沫?

宛在水中央 · 零壹财经 2016-08-30 14:48:19 阅读:1948

关键词:互联网保险消费金融网贷

近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发,其中涉及网贷与保险合作的条款引起业内重视。《暂行办法》明确禁止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 一时,业内所有涉及网贷与保险的合作都被贴...
近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下发,其中涉及网贷与保险合作的条款引起业内重视。《暂行办法》明确禁止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

一时,业内所有涉及网贷与保险的合作都被贴上违规标签。监管层面一点风吹草动,行业立即草木皆兵,也是监管层始料未及的。

去年7月出台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保险公司与互联网金融公司合作。意见刚出台时,有行业人士预言,互联网金融平台将成为保险公司未来抢滩的销售渠道。意见的出台,促使保险公司与网贷平台积极探讨合作方向,阳光保险、太平保险等都相继开展与网贷平台的合作。

监管层对网贷平台相关合作向规范化方向转变,也是一年来网贷平台与保险合作持续发展的结果。大部分合作都是围绕着保险产品的销售渠道展开的,以实现互联网渠道盈利。这些合作存在一定风险,《暂行办法》就是为了从法律层面引导相关机构进行风险规避。

禁止“自行发售理财等金融产品募集资金,代销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等金融产品”一条针对的是,大部分网贷平台没有取得券商、基金、信托等执照,代销相关产品将突破合格投资者标准,使原本不具备高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轻易购买到高风险投资产品,增加风险扩散的可能。

因此,网贷平台直接代销保险产品是监管层明令禁止的,正在进行此类合作的网贷和保险公司产品将大规模下架。但其他方向的合作,包括促进保险公司传统金融业务与服务转型升级,开发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新产品和新服务,提升网贷平台风险抵御能力,依然是受到监管层鼓励的。

履约险将成为未来合作趋势

网贷模式成败的核心还在于风控,保险作为一种普遍的防风险手段,可以解决网贷平台面临的风险问题。目前网贷平台普遍采取的风险准备金、担保等増信手段,不被监管层认可,《暂行办法》也重申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直接或变相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或者承诺保本保息”,而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产品可以填补这个空白。

此类合作以投资人账户资金安全险、借款人履约信用保证保险、借款人人身意外险和风险准备金管理保险四类为主,其中履约险是真正触及双方合作核心的金融产品,将切实提升网贷平台抵御风险的能力。履约险对平台资质的要求非常高,此类合作目前还很少。

此外,普通人购买保险也可以以消费金融的形式在网贷平台融资,这和平台代销保险有本质区别。人们依然通过保险公司购买保险,在保费环节引入网贷平台即可。这种方式不仅能促进保险社会覆盖面,还能提升民众个人风险抵御能力,使保险覆盖不到的人群也能通过这种方式抵御风险。

而平台也可以通过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以终止保单作为风控手段。这种金额小、风险可控的标的,是平台求之不得的优质资产。尤其在《暂行办法》将借款人最高额度设限为20万后,这种小额优质标的将成为未来标的的主流。

现阶段,保险公司与网贷平台的合作还存在诸多顾虑,目前已经达成合作的网贷平台,都是流量大、安全性相对可靠的平台,这些平台将成为保险公司追捧的对象。

可以预见的是,洗牌期过后,保险公司将和优质网贷平台深入合作,推广履约险,并借助网贷平台在大数据及互联网技术方面的优势,共同研发创新型和针对性的互联网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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