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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声音:P2P已死,有事请烧纸

网贷 零壹财经 零壹财经 2016-08-25

关键词:p2p

今天,干P2P的这拨人,顶着非法集资的帽子,在做同样的事情,同样,这帮人中的大部分,不会因为干了这个事飞黄腾达,甚至有不少结局可能会很悲惨,但无论结局如何,他们值得让人尊敬。

本文转自微信朋友圈,作者不详,不代表零壹财经观点或立场。

在互联网金融这行,我应该算个老人,记得2013年的时候,老和一堆人吃饭聚会,那时候真是屌丝啊,满桌望去,各个都是面黄肌瘦形容萎靡,抽个烟都不敢买20块以上的,然后,2014年来了,突然一下,我去,风口了,记得14年底的时候,再吃饭,还是这桌人,全都变大佬,一算身价,过百亿了,统计了下业务规模,差不多有千亿了。那时候真是意气风发啊,谈的事儿都是1亿起步,仿佛天空才是我们的尽头。 那时候我隐约觉得有些不对劲,其实没有什么具体原因,只是觉得在中国,屌丝要成功绝对没有那么容易, 真没想到我的直觉这么准。

昨天,银监会发了P2P监管的细则,然后新闻上眼见着这些大佬们纷纷表态,重大利好,喜大普奔,坚决拥护,我就知道他们说的不是真的。打电话过去问,大家基本上都只说了一句话:“这是要人命啊!”

以前大家还开玩笑说银监会是P2P的后妈,从昨天发布的监管规定看,这哪是后妈啊,这是世仇啊!

银监会对P2P的监管规定,对P2P的行业杀伤力实在是太大了,大到让我怀疑1年后,这个行业还会不会存在。

具体说一下新规之后,这个行业会怎么样吧。

局部会出大问题,主要源于限额,个人最多100万,法人最多500万,从控制金融风险的角度看,这个没错,但是问题是,存量怎么办?P2P行业目前沉淀着3000亿-5000亿的大额信贷资产,主要是以企业贷款、房屋抵押贷款、保理等业务为主,新规一出,且不说新增业务,现有存量业务怎么消化,就是个足以死人的问题,这意味这在未来一年内,P2P行业需要从中小企业抽回3000亿-5000亿的贷款,信贷是一门有连续性的生意,在这个规定下,必然会产生大规模的抽贷行为,抽出来的,企业死了,抽不出来的,平台死了。

P2P变为夕阳产业,监管新规下,为P2P留下的扩张空间寥寥无几,未来P2P可做的业务方向,大致也就剩下了个人小微贷款、车贷、消费金融几块,而这几块其实在过去几年的快速扩张中,早已成为了红的不能再红的红海,可能在个别领域还有点发展空间,但大盘子基本就没有了,这个天花板,就会抑制资本进入,而没有了资本进入,就更没有扩张的可能了,所以这个行业基本就变成标准夕阳产业了,跑马圈地结束,圈下来的,也给人退回去吧。

P2P重新权贵化。2000年左右的时候,全国信托大跃进,一下出现了2000多家信托公司,搞出了很多问题,然后监管严管,搞牌照制,最后剩下69家,成为新的金融权贵。今天的场景和当年何其相似,虽然没有明的牌照制,但是监管中的事实牌照限制,估计也会在一地鸡毛后,让这个行业只留下几十家,而这几十家会生成新的金融权贵,至于到底谁主沉浮,应该还是屌丝死光光,尘归尘,土归土,还得看政府。

最后,还是向这拨人致个敬吧,我记得30年前,改革开放初期,有一帮人,顶着投机倒把的罪名,偷偷开始办公司,做买卖,30年后,他们中的少数人成为了叱诧商界的风云人物,大多数人默默无闻的终老,还有一部分,至今还身陷囹圄,但无论结局如何,正是这么一群人的努力,才有了市场经济,才有了国力强盛。

今天,干P2P的这拨人,顶着非法集资的帽子,在做同样的事情,同样,这帮人中的大部分,不会因为干了这个事飞黄腾达,甚至有不少结局可能会很悲惨,但无论结局如何,他们值得让人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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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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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解读及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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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下午,银监会等4部委联合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细则一出,各平台高管都开始对其进行解读,并对《办法》表示拥护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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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爱君教授逐条解读网贷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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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新发布的《办法》,是建立在监管部门、业界和学界的基本共识之上,最重要的有两点:一是赋予P2P网贷以合法身份,二是将P2P网贷平台视为信息中介而不是信用中介。同时,《办法》只是构了对P2P网贷监管的基本框架,还需要一些具体的配套制度,才能落地运行。《办法》中一些制度是原则性和创新性规定,还需要通过实践不断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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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监管细则突袭 宜人贷暴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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